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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山东粮油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06 12:02   阅读量:

各市粮食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鲁发〔2018〕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2号),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制定推进我省粮油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推进粮油品牌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是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也要打出品牌,这样价格好、效益好”。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通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粮油品牌建设,实现农民种得好、市场卖得好、消费者吃得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消费结构升级。

(二)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是提高我省粮油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粮油产业大合力小、总量大品牌散、口碑好名牌少以及区域公共品牌存在盲区、融合力不强等问题突出,与粮食产业由大转强、全面求进、走在前列的要求不相匹配。做大做强粮油品牌,有利于将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产品质量优、产业效益高、群众口碑好,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是促进种粮农民增收致富的有力举措。《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推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通过实施粮油品牌建设,促进粮油加工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种粮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按照企业和市场需求种植优质粮食,让种粮农民更多分享粮食流通加工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扩大山东粮油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标,按照“1个公共品牌+N个地域特色产品+N个产业经营主体”的建设模式,充分挖掘和发挥山东粮油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重点支持,着力塑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的形象和内涵,推动山东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品牌引领,统一规划。按照总体发展思路,在“齐鲁粮油”公共品牌框架下,创建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域特色粮油产品,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粮油龙头企业,引导农民种“优质粮”,为居民提供“优质粮”,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向深度发展。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鼓励优质特色粮油生产经营。发挥全省粮油龙头企业核心作用,尊重企业主体地位,以组建粮油产业联盟的形式,推进粮油品牌建设。

3.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全省粮油品牌建设,通过统一标识、建立联盟、制定标准、品牌管理、宣传营销、信息平台等举措,结合工作进展和品牌成熟度,第一、二年主推“齐鲁粮油—山东面粉”,第二、三年压茬推介“齐鲁粮油—山东花生油”等其他粮油品种,着力打造山东粮油品牌特色优势。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将“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建设成为全国著名区域品牌,打造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地域特色产品和企业品牌,大力培育发展10个营业收入过百亿、100个营业收入过十亿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省粮油企业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和种植基地面积由350万亩增加30%以上,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小麦优质品率由25%提高到35%左右,推出“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系列产品,形成收购订单化、产品优质化、全程标准化、营销品牌化的产业格局,推动山东“好粮”、“好油”,卖“好价”、销全国,提高山东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

1、拓展公共品牌宣传推介渠道。省粮食局组织相关专家或机构,围绕我省丰富的历史人文、特殊的地理生态环境,以及粮油产业优势和营养品质,挖掘山东粮油文化内涵,公开征集确定“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图文方案和LOGO,统筹设计宣传用语、产品标识、品牌形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报道或开辟专栏,在重点城市和重要场所推送公益广告,面向国内外市场整体推介宣传,提高“齐鲁粮油”品牌知名度。组织省内地域特色粮油产品和企业,拍摄优质粮油系列纪录片、微电影、宣传片等,结合品牌特点,讲好品牌故事,让“齐鲁粮油”家喻户晓、走向全国。

2.组建省级粮油产业联盟。由省粮食行业协会牵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品牌共享、行业自律、抱团发展”的原则,以产品质量为先导、以公共品牌使用为纽带、以联盟章程为共识,经市、县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省内大中型粮油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授权联盟成员企业生产的优质粮油产品使用公共品牌,用公共品牌统领整合企业品牌。加强公共品牌规范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使用和退出机制,维护品牌信誉,带动和壮大山东粮油产业。通过组织开展联盟会议、品牌发布、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凝聚联盟企业共识。2018年,先行组建山东面粉产业联盟,后续组建其他粮油产业联盟。

3.举办粮油产品展销活动。主动争取承办国家级粮油展销会议,举办“齐鲁粮油”产业博览会等展会或论坛,组织开展“齐鲁粮油”中华行活动,展示我省粮食行业优质名牌产品和发展成果,开展产销、电商、科企对接,扩大“齐鲁粮油”品牌影响力。巩固和加强省际间粮食产销协作关系,积极参加有影响的品牌展销会议,集中对“齐鲁粮油”进行专题展示和推广,支持山东粮油企业“走出去”。

4.制定优质粮油标准体系。由省粮油检测中心牵头,借助国家粮食标准质量中心、科研院所等机构力量,以高于国家标准为基准、以中高端产品为市场定位,组织制定和完善符合山东特色的面粉、花生油、玉米油等优质粮油团体标准体系。用标准统一质量,吸收符合团体标准的粮油企业产品,整合进入公共粮油品牌,在行业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制定全省粮油质量检验监测计划,组织和指导各地粮油检测站点开展粮油品质测报工作。

5、建设品牌推广营销平台。由省粮油信息中心牵头,按照“互联网+齐鲁粮油”理念,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搭建联盟企业优质粮油展销展示平台。建立与阿里巴巴等全球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引入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与粮食产业融合,建设“专业性、区域性、公益性”的B2B平台,拓宽“齐鲁粮油”线上经销渠道,发展粮食智能交易、智能支付、智能仓储、智能物流、智能配送。建设“齐鲁粮油”体验和展销的O2O旗舰店,开展网上信息查询、线上宣传销售、线下体验配送等业务。实施公共品牌网络推广计划,引入专业化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在线宣传推介山东粮油知名企业和品牌。探索建立面粉及制成品质量追溯体系,结合优质粮油订单收购管理,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

(二)发展地域特色粮油产品

1.培育地域特色粮油产品。在合力打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的框架下,按照“整市或整县推进”的原则,支持市、县以本地粮油优势和特色产品为引领,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优质粮食订单和种植基地为抓手,充分挖掘本地粮油产品的历史渊源、区域特色、民俗文化等特征,强化地域观念,创新宣传方式,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地域特色产品,鼓励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支持跨县整合地域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市为单位创建地域特色产品。

2.组建市级粮油产业联盟。发挥市级粮食行业协会或经济组织作用,以市为单位组建粮油产业联盟,在省级粮油产业联盟的指导下,统筹协调“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的推介工作,促进企业品牌和公共品牌融合共生。引导本地粮油龙头企业自愿加入粮油产业联盟或培育地域特色产品,谋求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市级联盟选择联盟内的优质企业,向省级联盟推荐,成为省级联盟成员企业,同时享有和承担省、市两级联盟成员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3.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对辖区粮油加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整理、汇总分析,为“齐鲁粮油”“来源可查明、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提供技术支撑,满足消费者健康、安全消费需求。按照全省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统一安排,组织本级粮油检测站点对使用“齐鲁粮油”标识的产品开展品质测报,扩大抽检覆盖面,定期通报粮油品质监测结果。探索建立和完善优质粮油产地环境、生产资料、技术规程、档案记录、产品检测等制度,构建粮油质量追溯全程管理机制。

4.加强公共品牌运营管理。强化品牌保护意识,加强对“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的管理、使用和保护,定期开展公共品牌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形成品牌发展的保护机制。对联盟企业及其使用“齐鲁粮油”标识的产品,实施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支持联盟企业在大中型城市设立优质粮油直销店,在大型商超或粮油批发市场设立营销点,突出公共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组织联盟企业通过主流媒体、信息网络、品牌推介会、产品展销会、产销对接会等平台宣传推介地域特色产品,叫响“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和地域特色产品。

(三)壮大粮油产业经营主体

1.提高粮油优质品率。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粮油龙头企业向上延伸产业链条,与新型经营主体、种粮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集中连片建立优质粮食订单和种植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和全产业链监管的经营模式,引导农民按照企业和市场需求种植优质粮食,实现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按照依质论价和优质优价的原则,依法规范订单签约行为,合理确定订单收购价格,增强信用意识,坚持诚信经营,严格兑现合同承诺,切实提高订单收购合同履约率,让种粮农民更多分享粮食流通加工增值收益。

2.打造企业产品品牌。适应城乡居民多样化、健康化、品质化的消费升级需求,围绕绿色优质粮油生产经营,以品牌为纽带,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要素紧密连接,促进粮食一二三产融合,打造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品牌和产品形象。鼓励粮油龙头企业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对优势、特色产品进行市场定位,建立品质控制体系,积极参加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扩大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创新与丰富产品种类、质量和标准,挖掘功能食品、保健食品潜力,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现产品升级。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全员参与、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3.促进粮油产业升级。加大对省内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的扶持力度,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符合“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生产标准的加工龙头企业围绕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发展适度加工和全谷物食品。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联合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副产物梯次加工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加工效益。支持粮油龙头企业参与“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专项”等粮食行业重大项目,推进粮食物流、加工或产业园区建设,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油品牌建设实行省里统筹推进,市、县(市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粮食、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油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共同推进粮油品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省粮食局成立全省粮油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拟定三年规划,统筹推进全省粮油品牌建设;市县粮食部门要结合本地粮油产业优势,拟定创建地域特色粮油产品实施方案,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调动粮油龙头企业创建地域特色粮油产品的积极性,切实叫响“齐鲁粮油”好品牌。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支持品牌建设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共粮油品牌建设,省级、国家级粮油品牌(商标)创建,“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对获得省级以上粮油品牌企业、首次“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企业、粮油品牌提升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市县也要加大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粮油品牌发展。

(三)抓好组织实施。在“齐鲁粮油”公共品牌框架体系下,各地要突出本区域粮油产业优势和地域特色,把粮油品牌建设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脱贫攻坚、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行业新旧动能转换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宣传引导,做到全省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粮油品牌布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要求,充分发挥联盟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和完善沟通协作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组织企业抱团创品牌、闯市场。及时跟踪品牌建设进展情况,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绩效评价。粮油品牌建设是全省优质粮食工程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省粮食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优质粮食工程和粮油品牌建设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对考核结果较好的继续予以扶持,对实施效果差的退出支持范围。


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8年9月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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