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图安 牢记使命 扎实做好新时代粮食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04 17:48   阅读量:

政策法规处党支部书记  吕明

  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安排,今天学习交流的主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 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安全体系,牢牢地掌控了国家安全大局并保持持续稳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创造性提出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想,为新时代塑造和维护好国家安全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载入党章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形势、新要求,内涵丰富、原则明确、涵盖范围广、内在逻辑强。强调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坚持并贯彻落实好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中。

   二、充分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证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粮食作为特殊商品,是其他商品所无法替代的。自古以来,就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战略部署,粮食供应已成为决定军事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粮食作为特殊战略物资,与石油、金融构成国家经济安全的三大基础。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曾说过:谁控制了石油就控制了全世界,谁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全人类。引人深思、令人警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习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悠悠大事、吃饭为大;粮食问题不能只从经济上看,必须从政治上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放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今年6月,总书记亲临山东视察时再一次殷殷嘱托:山东作为农业大省的责任首先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粮食工作战线的一员,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充分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行动自觉,敢于担当作为,才能扎实做好新时代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三、以考核为抓手推动粮食安全责任落实见效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和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从2016年起,全面启动对各省(区、市)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这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2015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同步启动对各市政府的年度考核工作。2018年,省委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赋予30分分值作为逆向考核指标,更进一步增强了各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两年多来,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分工负责、狠抓落实,2016、2017年度接受国家考核成绩均位居全国前列。同时,通过省对市、市对县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逐步建立起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为全面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全省粮食安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指挥棒作用。当然,在考核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遇到一些困难,作为承担这一重要职责的牵头处室,将按照“突出重点、强化导向、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体现公平、从严考核”的原则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密切沟通协调、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推动粮食安全责任落细落实落地,不断取得更大成绩。

四、尽快立法修规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法治支撑

法律是治国之利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安全法律保障呈现分散化、碎片化,分散在《农业法》《国家安全法》《土地法》《水法》以及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因此,加快推进粮食立法修规,既是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依法管粮、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作为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已作为全国人大农委重点立法项目,并建议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国家局也多次开会要求各省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地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今年初,省人大、省政府将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要求我局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尽早形成条例草案。初步考虑,将目前行之有效的保障粮食安全的做法上升到法律高度,通过健全完善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粮食储备、粮食调控、粮食应急、粮食质量、粮食消费以及粮食产业扶持等基础制度,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法律支撑。同时,面对我省各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逐步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过去直接管理粮食储备企业人财物粮到目前只监管储备粮的新变化,抓紧修订完善《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夯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基础,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充分发挥好储备粮稳市场保安全的“压舱石”作用,切实管住管好“齐鲁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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