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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粮食局扎实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21 10:28 阅读量:

为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维护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依据《条例》和省、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粮食局扎实开展了全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准备工作。制定了《2018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深入宣传12325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检查用车。积极与区公车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了夏粮收购行政执法检查用车。同时,做好行政执法报备工作,按照区法制部门要求,对每家粮食企业在检查时,分别填写执法检查批准表,淄博市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和当事人执法检查反馈表。二是严格落实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内容。按照我区《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夏粮收购检查期间,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办理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2、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明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3、检查政策公开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公开挂牌收购,做到随到随收,准确计量,公开定等,依质论价。4、规范收购行为。看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情况。5、检查售粮款支付情况。检查是否及时向农民支付售粮款,有无向农民“打白条”、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情况。三是依法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我区今年共有涉及夏粮收购企业23家。截至目前,共计检查15家企业.市粮食局按“双随机”要求,对我区山东康浪河面业有限公司进行督导。通过检查:我区涉夏粮收购的企业都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对粮食收购品种、收购标准和收购价格等都进行了公示,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建立的也都比较完整、规范、数字准确。粮食经营台账保留了三年。没有发现打白条的情况。下一步,我区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好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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