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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29 14:59    阅读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鲁粮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科技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100号)、《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86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2号)精神,现就大力推进我省“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标,突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重要作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和创新双轮驱动,坚持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发展相结合,坚持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三链”协同,深化粮食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粮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培养、发展使用机制体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推动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提供科技支撑、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2年,我省粮食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学研用融合更加紧密,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粮食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技术转移成效不断放大,粮食行业科技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重点加强粮油储藏、粮油精深加工、副产物高效利用、粮食质量安全、节粮减损、现代粮食物流、粮食机械装备制造、粮食智能化和信息化等领域的科技开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粮食加工转化和主食品工业化水平,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辐射带动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人才队伍与事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队伍规模与结构更加合理,人才体制机制和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涉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增强全省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人才创新能力。 

二、加强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突出粮食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粮食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粮食仓储、加工、物流、粮食机械、主食工业化等重点领域培育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和研发基地;指导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香驰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与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共建国家玉米、小麦、大豆三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在全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科技型企业和工程设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桥梁作用,及时将新技术转化为产品或在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依托国家粮食产业科技创新(滨州)联盟,密切粮食企业与科研机构联系,致力粮食产业科技创新、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制造和粮油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德州市组建“优质粮食工程”发展联盟,研发制约产业升级的技术难题,实现科技成果共享。

(四)发挥粮食科研机构技术创新优势。立足山东实际,积极推进与河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及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共建政产学研用研发机构,合作开展粮食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持续推进金胜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山东禹王生态食业有限公司、希森马铃薯产业集团与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以色列凯伊玛公司等科研机构深入合作。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重点在快速检测、自动化检测和污染粮食处理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推进科研、检测一体化发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涉粮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基础研究、理论创新和技术服务应用优势。

(五)建设完善粮食科技成果应用平台。鼓励依托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粮食企业建立不同梯次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实用技术集成示范、培训、展示、交流。鼓励烟台等地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建设莱阳鲁花食用油产业园区、招远双塔粉丝产业园区等粮食科技成果集成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开展研发试验、成果展示和技术培训。依托滨州国家玉米、小麦、大豆三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主食产业化应用创新平台,强化合作共享,提升加工科技水平,促进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延长产业链条;依托金胜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建设花生种植实验基地,建成集科研、种养采摘、生态观光旅游、产品开发为一体的高科技园区。

(六)探索科研创新组织模式。充分利用粮食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和粮食产销对接、展示交易会等平台,做好政产学研用对接服务;支持构建众创空间、创新孵化器,积极探索粮食企业技术难题竞标等“研发众包”、用户参与设计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引导科技人员、科研单位承接粮食企业的科技项目委托和难题招标;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聚焦企业需求,通过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推动科技创新。

三、加快粮食科技成果转化

(七)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持续完善粮食行业科技成果、人才、机构“三对接”机制,支持开展“粮食科技创新年”等活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运作的粮食科技成果转移新模式;支持国家粮食产业科技创新(滨州)联盟,征集并发布我省企业创新需求,实时公布粮食科技成果目录和可供企业应用转化的科技成果包;配合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筛选和定向推荐粮食相关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支持获奖成果推广应用;利用全省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粮食仓储与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成果转化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技术专家为骨干,探索建立粮食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农户科学储粮;积极与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等机构对接,探索建立博士服务团工作机制;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行业报刊等宣传科技兴粮成果和企业示范经验。   

(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山东省粮油工程设计院、山东长江粮油仓储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同创新,探索联合研究、利益共享和合理运营知识产权的运行机制,使科技创新、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产品开发形成良性互动,促进科技成果快速实现工程化和产品化;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8〕13号)、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粮发〔2018〕103号)有关精神,鼓励科研单位建设粮食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探索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模式与机制,优化成果转化流程,探索目标一致、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利益共享的“一条龙”新型服务模式;引入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服务,提高转移转化效率和收益。

四、统筹推进粮食科技创新

(九)推进粮食仓储科技创新。围绕储备粮安全管理需求,重点攻关安全、绿色、智能、精细储粮技术,推广“仓顶阳光工程”等新能源项目,实施“现代粮仓”创新行动。指导粮油仓储企业积极对接河南工业大学、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山东地区储粮生态系统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储粮信息自动感知和自动采集系统、仓储机器人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支持科研机构和仓储企业研发物理、生物源储粮药剂等绿色防护技术,推进应用示范。支持粮食分类收购和储藏相关新技术的研发,强化储藏新技术集成与创新。

(十)推进粮油加工技术创新。开发小麦、玉米、稻谷、大豆等功能性、专用性新产品,开展食用油适度加工产业示范,大力发展全谷物等营养健康食品。依托山东苏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真空冻干食品和新含气调理食品、香驰控股有限公司果葡糖浆、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青贮玉米乳酸发酵饲料、山东金胜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生物医药、青援食品有限公司小麦胚芽保健食品和醒酒肽等开发项目技术优势,推动新产品研发生产。支持西王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玉米果糖项目,山东御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大豆精深加工项目,山东香驰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0万吨功能糖及小品种氨基酸、糖醇项目等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第一批优选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支持滨州市打造粮食产业“国家级粮食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快推进青岛颐尔佳食品有限公司主食加工园区、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及莱州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一二三产融合经济示范园区等建设项目,提升粮油加工科技创新能力。

(十一)推进粮食先进装备制造创新。鼓励粮食装备制造企业对标先进标准,提高核心技术水平。依托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省粮食烘干、色选、清理设备节能环保和智能控制技术水平。开发高效节粮节能营养型粮油和特色杂粮等加工装备,鼓励山东白鸽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等开发米、面制品加工成套设备,推进粮食加工自动化、智能化。支持山东长江粮油仓储机械有限公司等菱镁板生产企业在强化产品功能优势、拓展产品应用范围、提高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深入开展科技创新,为低温储粮奠定硬件基础。

(十二)推进粮食高效物流科技创新。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支撑智慧物流发展。开发自动化、智能化的粮食物流装备和出入库设备,优化多式联运衔接和物流管控一体化技术,制定粮食物流设施设备和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强化粮食流通数据直接获取能力。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实现粮食流通“四散化”以及整个流通过程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粮食物流集约化、信息化程度,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粮食供应链管理体系。重点支持山东粮食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齐鲁粮油智慧交易平台以及山东粮食现代物流交易中心,青岛利群集团胶州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济宁江北现代粮食物流园、龙口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山东香驰物流有限公司滨州市小清河综合物流项目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十三)推进粮食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科技创新。推广应用 “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及粮食质量控制作业系列标准和评价手段,支持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和有关企业制定“山东好粮油”和齐鲁粮油团体标准体系。结合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粮食收购现场快速自动采集和质量检测设备;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突破现有检测技术瓶颈,探索建立无人值守智能实验室,粮库在线智能检测系统,实现粮食可追朔,数据可共享。加强国内外粮食质量检验技术标准比对,研究改进粮食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和农药残留检测及超标粮食安全合理利用技术,研究推广粮食安全储存新技术。加强面粉、大米、玉米等主食加工检测技术研究,开展主食厨房健康烹饪与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引导粮油营养健康消费。

五、培养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

(十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等涉粮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积极联合企业开展专业建设,定期开展专业调研,及时掌握粮食行业发展形势、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对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新需求。推动专业动态调整,突出粮食专业特色,构建以粮食特色专业为核心的三级专业布局体系,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搭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四方共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粮食行业职业教育集团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面向粮食行业发展需要的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推广集团化办学,促进校企共育人才。

(十五)建设粮食行业人才培训基地。根据产业分布和发展需要,依托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专家工作站,形成全省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网络。鼓励人才培训基地承担面向粮食行业的业务培训,开展人才课题研究。引导和支持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粮食课程建设,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十六)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传承机制,建立省级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库,定期开展省级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暨建立工作室工作。完善省、市分级负责的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注重从非国有粮食企业选拔人才。深入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高技能人才参评“全省粮食行业技术能手”和“山东省技术能手”。探索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承担企业科研任务,扶持培育企业优秀技术创新团队。

六、保障措施

(十七)推进政策引领和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对粮食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强化科技、产业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促进科技、人才与产业紧密结合,激发创新发展活力。落实有关股权、期权激励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政策;落实技术转让或者许可、作价投资等所取得的净收入用于奖励的比例不低于70%,主要贡献人员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的优惠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粮食科研机构设立可供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的流动岗位。注重选拔一批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粮油企业家,纳入全省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

(十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普力度。大力扶持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加大粮食科技创新成果、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结合“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打造一批示范市、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增强我省粮油名品、名企、名牌竞争力,通过“鲁花花生油”“中裕面粉”“嘉冠油脂”“菱花味精”等涉粮知名品牌带动,打造“齐鲁粮油”优质品牌。组织举办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等宣传活动,开展粮食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军营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公众的粮食安全、科学消费、爱粮节粮意识;创新宣传形式,推进粮食网站、云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粮食科学知识传播范围;尊重科研规律,弘扬创新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创造宽松学术环境;完善科技资源分配与成果共享机制;加强科研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杜绝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

(十九)健全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加强工作交流,研究评估“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成效措施。各级粮食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关于科技创新的要求,主动转变观念,明确责任,深入了解需求,掌握最新动向,积极搭建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各级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积极争取创新资源,宣传指导研发费用激励政策;探索利用风险投资、买(卖)方信贷、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推进成果转化应用;保护基层创新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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