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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09:52    阅读量:

各市粮食局,鲁粮集团:

按照我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部署,在各市、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粮库智能化升级资金投入到位,建设进度较快,应用日趋广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做好建设收尾工作,进一步管好、用好信息化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建设与应用

(一)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市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6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粮字〔2018〕6号)要求,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全面完成甲乙双方验收、监理单位验收以及结算和审计等各项工作程序,并在云平台“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模块上传建设文档,填报有关数据。个别未完工项目要加快组织实施,有关市和鲁粮集团要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127号)要求,每月按时上报《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明细情况表》,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单位不得擅自调减或变更建设内容,不得采购与信息化管理无关的设备器材,不得将已购置设备长期放置库区之外的地点使用。

(二)严格资金审计结算。结算和审计环节务必从严,投资数额小的收纳库在无变更、无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进行结算,其他项目必须以独立法人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报告进行结算和确认投资。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已完工验收且结算数额无异议的项目,要及时足额付款,除履约保函外不得以质保金等其他名义减少付款。个别实际完成投资和实际支付金额小于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投资额明显低于原投资概算的单位也要尽快整改,在招标投标文件框架内补充建设内容。同时,各市,各单位要加强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入账,做好日常管理。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各类问题,有关市必须举一反三、立即整改,结合回头看活动对未安排现场抽查的项目择机进行检查。

(三)强化业务指导监督。各市要针对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一线人员信息化素质不匹配、管理手段和工作方式惯性大等不利影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会议、培训、考察、督导等多种方式,强化业务指导,推动粮食仓储企业将信息化系统“用”起来,让信息化“活”起来,确保真正发挥作用。要努力实现信息化与工作实践的全面融合,指导仓储企业不仅用好出入库功能,市场购销、仓储保管、质量检验、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各项功能以及智能化实验仓等设施设备也要真正投入应用,实现管理全流程数字化,同时不断积累数据和信息,为全面实现智能化管理打好基础。要指导粮库尽快选拔和培养信息化系统管理员,作为自有、常备的技术保障力量,在系统管理和运维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探索监管新模式

各市要认真落实农发行山东省分行、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推广实施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鲁农发银发2018148号)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地方储备粮监管职能职责,结合国有企业统一监管的推进,按照“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坚持“互联网+监管”先进理念,利用好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获取粮食出入库、库存、质检、粮情等各类数据,辅以远程视频监控,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等各类政策性粮油的监管,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目前,已完成智能化升级的库区涵盖了各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代储库点,信息系统可自动向云平台同步出入库和粮食库存数据。各市要高度关注云平台“数据中心-粮食流通”模块中的“货位地理信息”和“粮食库存明细”数据,指导企业准确填制电子货位卡中的统计报账单位、粮食性质、主管部门等关键信息,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数据及时更新、真实准确。

三、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粮库信息化是“数据采集终端、创新应用终端、监督管理终端、社会服务终端”,是粮食行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以粮库智能化升级为基础的信息化工作,狠抓机遇、乘势而为,为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赋予新动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调控、储备等业务与粮库智能化升级的工作衔接,明确管理机构,优化领导分工,明确主管科室,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人员配置,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承办具体事务,注重培养和锻炼既精通粮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和项目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粮食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严格检查考核。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建设与应用已纳入2018年度省对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2015年以来财政资金支持的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必须全面应用并稳定运行,以地方储备粮为重点的政策性粮食必须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出入库、库存、质检、粮情等数据及视频监控系统与云平台实现全面互联互通。省局将对各市的建设进度、资金支付、系统应用和互联互通情况每月进行通报,问题突出的市进行现场督导。

各市粮库智能化升级工作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省粮油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冰清,电话:15169180245。

邮  箱:wangbingqing@shandong.cn

 

附件:  1.全省粮库智能化升级工作管理机构通讯录.xlsx

2.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xlsx

3.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明细情况表.xlsx

 

                                                              山东省粮食局

                                                             2018年10月1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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