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在粮食流通监督执法督查中的基础性作用,自2011年,临沂市粮食部门和工商部门携手,积极探索执法督查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信用监管、市场监管方式转变,成效显著。 一是建章立制。市粮食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工商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粮食12315联动执法工作体系的意见》,从制度上保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 二是打造部门联动平台。市粮食局在12个县区粮食局全部设立了部门联动执法服务中心,对主要涉粮企业实时监控。同时,通过“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粮食部门和工商部门共享企业信息,做好行政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全市粮食部门均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日常执法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共同强化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管。 四是推动联合惩戒机制。下一步,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利用。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临沂市粮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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