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军粮供应中心关于做好汛期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军粮供应管理机构,省军粮储备库: 为做好汛期军粮供应和部队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仓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 汛期高温、高湿,给军粮仓储保管带来安全隐患。各市要按照粮油仓储保管技术规范做好军粮安全储存工作,保持合理库存,防止霉变生虫,确保军粮质量稳定可靠。要加强对部队伙食单位汛期军粮保管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军粮库存安全,避免损失浪费。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应急保障物资、车辆、设施设备及人员的绝对安全,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强化军地对接,确保军粮供应 各市军粮供应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部队对接,全面了解掌握部队人员数量、军粮配备计划、粮油及副食品需求情况等,及时组织粮源,落实保障措施,靠前服务,确保军粮不断供、不误供、不漏供。汛期部队防汛救灾任务较多,跨区域调动频繁,各市要根据部队任务需求,建立完善汛期应急物资筹措渠道,确保军粮应急保障及时到位。必要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尽量为任务部队提供熟食、热食及副食品供应。 三、履职尽责,落实报告制度 各级军粮供应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及时逐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各市汛期工作情况和为防汛救灾部队军粮保障情况(图片、视频资料等),请及时报省军粮供应中心。 联系人:迟诚 联系电话:0531-86403107、86968286(传真)
山东省军粮供应中心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