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粮食流通监督执法工作的 探索与思考(高密市粮食行业 大讨论调研材料)


【时间:2017-11-09 09:11】【字号:


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执法理念,以“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己任,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制,维护粮食市场流通有序,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多次获得山东省粮食局、潍坊市粮食局表彰,2015年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

一、粮食监督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在粮食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措施,提升依法管粮能力。

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基础。完善“五个一”体系,成立监督检查科和执法大队,执法人员9人,统一定制执法服装,配备执法车辆,添置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编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汇编》等工作制度。从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制度等方面为粮食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开展夏秋粮收购、收购资格、统计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认真查办各类涉粮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2012年至今,共出动检查车辆4000余台次,检查各类企业21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8份,立案并执行处罚案件12件,处罚资金10200元,罚没非法收购粮食12.5吨对违规违法活动起到了有效震慑

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能。制订《粮食经营企业诚信指标评价体系》,对粮食经营者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分类监管,动态挂牌。投资3O万元建立信息管理中心,通过粮食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政策性粮食粮情监测和国有库点远程监控系统、粮油仓储调控管理系统、应急网点远程监控系统的有机融合,实现了动态管理、全程监控、有效监管。

二、当前粮食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今年以来,国家进一步优化农业供给政策,坚持以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为取向,以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防止谷贱伤农为底线,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随着粮食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的深入,提高了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积极性,粮食购销方式和市场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对粮食流通管理方式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和巩固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2016年11月,国家粮食局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取消了企业跨地区收购需向收购地粮食部门和工商部门备案的要求明确了“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进一步放宽了粮食收购市场准入门槛,激发粮食收购市场主体活力,形成了粮食流通市场新格局。

 三、当前粮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受粮食供求形势变化以及粮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粮食流通市场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粮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着问题和挑战。

经营主体政策认识“浅”。很多经营者认为粮食市场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个体工商户也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对粮食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认知程度和认可程度不够,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法律条文缺乏必要了解,不自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常常发生被管理对象不配合、不理解的现象,造成执法难的局面。

粮食市场收购主体“杂”。我市做为产粮大县,粮源丰富,粮食购销市场活跃。现有国有粮食储备企业3家、粮油加工企业4家、饲料加工企业4家、购销贸易企业6家、个体工商户60个、粮食经纪人207个市场门槛降低后,许多农民、小商贩、下岗职工盲目跟风进入粮食收购领域,导致粮食收购市场上各类收购主体鱼龙混“杂”,造成内行、外行同上阵,国企、民企、粮食经纪人等各类主体齐收购的现象。

粮食经纪人监管“难”。粮食经纪人队伍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计量器具和业务知识,个别经纪人在收购过程中存在计量作弊和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打白条等违法行为。这部分人的特是点多、面广、分布散、流动性强,很多经纪人都是忙时收购,闲时打工,一台磅秤一辆车游走于田间地头,粮食管理部门很难掌握其具体情况。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弱”。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由于工业“三废”排放、各种化肥农药滥用以及粮食储存运输过程中气候等外在因素影响导致粮食越来越容易受到污染,粮食质量安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县级粮食执法工作中,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相对落后,粮食的质量监测仪器欠缺,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粮食质量监测能力薄弱,对粮食质量的监测往往“浮于表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粮食执法参与部门“多”粮食流通涉及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库存管理、储粮安全、粮食质量、粮食加工、储粮卫生、粮食购销等多个方面。在具体粮食行政执法中涉及粮食、市场监管、卫生等多个部门,各自拥有独立的执法权,极易形成执法各自为政、各管一块的现象,影响了执法监管效果

四、新时期做好粮食执法工作的思考

在新时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执法工作,我们认为应顺应国家“放管服”改革,积极适应粮食流通市场新格局,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执法+服务”的新理念,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狠抓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能力与水平。

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监管氛围。以开展普法宣传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世界粮食日为契机,采取制作展板、分发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粮和依法经营意识,扩大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面。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群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和执法结果,优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粮食执法的良好氛围。

立足改革,提高监管执法成效。随着粮食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我们必须创新监管方式,针对入市主体分门别类、分类实施,做到“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对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进行严格的市场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赢发展;对农民、粮食经纪人、粮食交易者等采取放管结合、松紧有度监管措施,以指导为主、监管为辅,督促其守法经营。同时,积极转变部门职能,变“执法+管理”为“执法+服务”,通过帮助粮食经营者分析粮食市场行情,指导他们转变经营方式,为粮食经纪人和粮食企业的合作牵线搭桥、实现互通有无,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三)创新粮食经纪人管理方式,打造高素质经纪人队伍。通过山东高密国家粮食储备库、高密市地方粮食储备库、山东望乡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环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吉祥植物油有限公司、高密市祥鑫粮食收购中心等实力雄厚的粮食企业为依托,建立区域性粮食经纪人协会利用企业和经纪人联系密切的特点,将各自辐射范围内的粮食经纪人纳入协会,建立经纪人档案;粮食行政部门则通过协会了解经纪人的经营活动,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对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培训,通过粮食经纪人协会定期召开市场行情交流会,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及储粮措施、质量标准等业务方面知识,提高经纪人在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市场预测、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打造一支懂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粮食经纪人队伍。

(四)推进粮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将许可、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并记录在企业信用档案。做好与政府信用办“红黑”企业名单系统以及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在各部门、企业、社会的交换和共享,扩大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品牌创建等重大事项中优先考虑,加以扶持;对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的粮食经营者加大“双随机”抽查频率,督促经营业户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突出抓好两个安全,提升粮食质量监管能力。“两个安全”作为在日常监管中一项必查内容,逐级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两个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落实“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和“安全生产高于一切”的要求。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区域内地方储备粮、政策性成品粮、纳入统计范围的多元化市场主体收储的商品粮抽样检测,及时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完善质量追溯机制。同时做好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的建设,利用高密超级产粮大县优势,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配齐检验检测专业人员,推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部门协作,消除执法盲区。建立粮食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市场监管、物价、卫生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协同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实现检查结果、案件查处等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粮食流通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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