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鲁粮集团:
去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建立了春秋两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为确保高库存下的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两个安全”暨粮食仓储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中认真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28号)要求,现就认真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加强“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粮油安全大检查的各项要求
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269号)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粮油仓储单位“两个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政策执行主体对所承担的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的主体责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督导责任,扎实有序组织开展粮油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等问题,按要求填写检查情况底稿和清单(附件1~5),并如实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7),层层做实“两个安全”台账,及时排查治理隐患。省粮食局将适时组织赴重点市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政策执行主体和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责任
地方储备粮收储政策执行主体要做好对地方储备粮(油)储存安全及下属企业“两个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检查,既要检查“两个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又要检查粮情库情,查找问题隐患,深入剖析原因,加强督促指导。注意发挥好当地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技术支持作用,并与在地中央粮食企业协调好对国家政策性粮(油)储存安全的检查。对台账上反映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专项治理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在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简易设施的储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密切监测超期储存粮食的粮情变化,严防秋冬交替季节粮食结露,严密防范火灾、粉尘爆炸等事故。各地粮食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大快严”集中行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切实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
四、及时报送检查情况
各市各单位要将“大快严”排查整治“回头看”与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汇总检查结果,于12月20日前将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省局仓储与产业处。
联系人:尚华,联系电话:0531-86403063
传真:0531-86403064,邮箱:sdslsjcbc@163.com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