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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粮食安全责任制

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7-01-17 10:15    阅读量:

 

    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意见,全面部署安排迎接省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和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1月11日,泰安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会议,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发改局、农业局、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作了关于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说明,详细讲解了的相关考核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市政府领导全面安排和部署了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分工责任,协同配合,全面做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确保各项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下发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于2016年4月11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以《关于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步骤、考核评分及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奠定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基础。
    三是成立了考核机构,落实了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20个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并设立了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正式启用“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印章,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从组织机构上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提供了保障。
    四是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成立后,为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考核,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在全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的要求,落实了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制定了接受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分工表,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提供了制度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粮食局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了《2016年度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评分细则》和《2016年度泰安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评分表》,将考核工作进一步具体化,各项考核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泰安市粮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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