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粮党组发[2016]3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纪委部署和局党组会议要求,今年上半年,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全面了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局党组具体规定情况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和领导干部带头的情况。主要包括强化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在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清理办公用房、住房、公务用车,规范生活待遇等方面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省实施办法及我局制定的系列配套制度的情况。主要包括严格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推进公车改革、严格财务管理、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治理“小金库”等方面的情况。 3、其他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中旬报驻局纪检组。 (二)重点督查。由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以下方式开展督查: 1、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听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局党组具体规定情况,以及自查自纠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局党组具体规定的会议纪要、措施规定及有关经费开支帐目凭证等相关资料。 3、实地察看。实地了解清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工作情况。 4、随机访谈。通过个别访谈有关同志,广泛了解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省局有关处室、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并着重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措施。 2、全面检查后,综合分析检查情况,5月中旬,驻局纪检组向局党组会议汇报并向直属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省纪委。 3、督查组在各直属单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天,督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简化公务接待,提高工作实效。 督查组到达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国林(0531-86403093) 附:局直属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中共山东省粮食局党组 2016年4月5日 局直属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汇报材料 2、工作人员花名册(以备个别访谈使用)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4、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预算、明细帐及会议凭证 5、本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腾退情况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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