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11:01   阅读量:

 

各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四部门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总体安排,国家联合抽查组将于5月6日对我省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为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市普查组严格按照《2016年山东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明确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交叉普查任务的通知》要求,认真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汇总相关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检查工作报告反映的是各市普查组按照省下达的普查任务,所检查的央企直接管理的粮食库存的检查结果。应包括对检查的中央储备库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五部分内容。
    (一)检查基本情况。检查工作时间,检查的企业数量及性质,检查的粮食登统数量,对被检查企业粮食库存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检查市加强和改进粮食库存检查的好做法、好经验等。
    (二)检查结果。主要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政策性粮食库存费用补贴拨付情况、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和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这是检查报告的核心和重点。工作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性质整理归类,多层次、多角度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涉及到的政策体制因素,要进行深入分析论述。
    (四)整改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未能立即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
    (五)意见建议。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完善粮食库存管理政策、制度,规范库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等角度提出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汇总上报的表格
汇总上报7张表格,为鲁粮字〔2016〕26号文件附件1所列的附表1-1、1-2、1-3、1-4、1-13、1-14、1-15。
    三、报送时间及渠道
    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格的电子版请于5月3日前通过各市发改委系统纵向网邮箱报送省局,邮箱:shandong@grain-zx.gov.cn。纸质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3份)于5月10日前专人报送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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