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1日,山东省粮食局在参加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中,除4位听众提问已现场解答外,还有菏泽、滨州、枣庄等地听众反映代存小麦、玉米价格过低、大豆行情等10个问题需后续处理。对此,省粮食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业务处室详细了解情况,要求有关市粮食局认真处理,经过各级粮食部门的实地调查和积极努力,听众反映的问题已调查核实清楚,基本解决。 1、菏泽听众宋宪望先生反映问题处理情况。该听众反映“成武老家当地的粮食存储点负责人失踪,现在存储点内30多万斤粮食无人打理,马上就要过期了”。菏泽市粮食局同志在当日上午10时左右与宋先生电话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经省、市粮食局及成武县粮食局联合实地调查,该听众反映的粮食存储点内两栋仓房已经没有粮食,其库内粮食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出库完毕。而该粮食存储点负责人因民间借贷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被司法机关带走。工作人员就此情况向听众宋先生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对宋先生积极关心存粮安全的举动表示感谢,宋先生对此反馈表示理解和满意。 2、滨州惠民县听众郑昌波反映问题处理情况。据查,郑昌波于2011—2012年间,把6000多斤小麦存放于本村个体经营的景林面粉厂,该面粉厂于4年前因担保债务问题已经倒闭,现该厂负责人躲避债务早已不知所踪,无法取得联系。滨州市和惠民县粮食局在接到情况后,立即与听众取得联系,进行调查核实。因所涉及企业是个体经营企业,问题涉及债务经济纠纷。工作人员在耐心进行说明的同时,建议郑昌波通过法律渠道合理追讨债务。该听众表示基本满意。借此参加阳光政务热线之阳光追踪的机会,提醒广大农户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代储、代存小麦或面粉等业务本身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存在一定风险,在选择代储企业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在当地信誉良好,经营管理严格的企业,并与之签订必要的规范合同,明确经济责任,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滨州听众李济反映私营企业建立粮仓,能否收取托市粮问题。4月5日,国家公布了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与去年相比,今年预案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一是增加了收购主体。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除了原来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外,还增加了中航工业、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二是增加了委托收储库点资格条件。除原来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增加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相关设备齐备完善,无重大消防隐患。并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数据。三是允许利用社会仓储设施。要求中储粮分公司积极采取委托或租赁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设施,统一贷款和监管。要求地方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对社会仓储设施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在仓容紧张的地区,除中粮、中纺、中航三家央企直属库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推荐1-2家骨干企业,按现行管理制度,接受承贷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委托,在其管理能力范围内租赁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承贷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对接受委托的央企直属库及地方骨干企业直接管理与租仓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负监管责任。地方骨干企业租赁社会仓容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有关规定执行。可以说私营企业建立的粮仓只要符合条件,也是有希望收取托市粮的。四是在费用支付方面。原来是由中储粮分公司直属企业根据收购情况和入库进度,及时拨付给委托收储库点,现在改为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售粮者或预付给委托收储库点兑付售粮者。五是销售平台方面。由原来通过批发市场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改成通过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销售。六是监管责任方面。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收购市场的监管责任,督促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储粮分公司,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工作,做好收购期间收购秩序维护和宣传工作。 5、潍坊听众辛万力咨询如果从山东省外收购粮食,算不算非法收购问题。只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就可以到外地收购粮食,粮食收购许可证全国有效,但跨地区收购的需要到当地县级粮食主管部门备案。 6、滨州听众付苗咨询大豆行情。我省大豆种植不是主品种,市场流通量低,大豆行情受国外和国内其它主产区价格影响较大。目前,省粮食局没有把大豆作为主品种进行价格检测,分析近期国内大豆行情整体趋于弱势。因为黑龙江部分地区大豆潮粮价格小幅上涨,走货仍旧缓慢。南方市场行情稳定,但由于农户惜售心理浓厚,贸易商库存较少,再加上近期受雨水天气影响,走货缓慢。预计短期内国内大豆行情仍将维持弱势行情。近期黑龙江大豆潮粮数量较多,优质粮少、安徽农户惜售心理强,贸易商库存不足,整体市场需求量并不持续,价格或将维持稳定。 7、威海听众毕觉文询问当地发放农药和化肥的时间能否提前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属于我们管理的事项,建议他咨询当地的农资管理部门,他表示理解。(中共山东省纪委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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