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农发行山东省分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粮字[2016]26号)要求,经商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意,成立五部门参加的山东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结束,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下设综合协调、实物检查、账务检查、财务检查、质量检查等5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粮食库存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现将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丽丽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伟 省粮食局副局长 刘书香 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 王振民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张中英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处长 李恩川 省财政厅经建处调研员 陈庆印 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杨士新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刘 萍 省粮食局储备处处长 迟心水 省粮食局财务处处长 张可谭 省粮食局产业处处长 李本勇 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周庆刚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仓储处副处长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杨士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士新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副组长:刘 客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副处长 刘玉竹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李本勇 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于林平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仓储处副处长 成 员:李化武 瞿佃强 潘峰 刘鹏 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与联络国家粮食局、省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级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起草、印发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通知、领导讲话; 3.组织全省粮食库存检查数据登统分解会议和检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 4.组织协调、分解下达市级交叉普查任务; 5.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督查; 6.组织、协调、配合国家联合抽查组对山东的重点抽查; 7.分两条线汇总市级交叉检查结果,起草汇总报告,并直接报送国家粮食局; 8.牵头受理库存检查方面的举报投诉,组织案件核查,跟踪核查情况,督促按期办结; 9.按规定提供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 (二)实物检查组 组 长:刘 萍 省粮食局储备处处长 副组长:郑志宏 省粮食局储备处调研员 周庆刚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仓储处副处长 成 员:吴高峻 尚华 韩伟 陈聪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粮食库存实物和安全生产检查的培训授课; 2.提供实物检查、实物保管账和安全生产业务指导,解决检查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3.参加省级督查工作,负责选调参加督查工作的业务人员。 (三)账务检查组 组 长:陈庆印 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副组长:王法军 省粮食局调控处副调研员 张 博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购销计划处副处长 成 员:赵祚林 薛嵬 高翔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粮食库存统计账务检查的培训授课; 2.提供统计账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解决检查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3.汇总和分解登统全省粮食库存统计账检查相关数据; 4.参加省级督查工作,负责选调参加督查工作的业务人员。 (四)财务检查组 组 长:迟心水 省粮食财务处处长 副组长:张 祎 省粮食财务处调研员 孙 伟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财务处处长 孙俊杰 省农发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成 员:李全军 李勇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粮食库存财务检查的培训授课; 2.提供会计账、信贷资金与库存对应,政策性补贴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解决检查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3.负责库存检查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 4.参加省级督查工作,负责选调参加督查工作的业务人员。 (五)质量检查组 组 长:张可谭 省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处长 副组长:孙志军 省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胡学春 省粮油检测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杜向东 姜洪 王春霞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粮食库存质量检查的培训讲课; 2.提供库存质量检查业务指导,解决检查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3.汇总全省粮食库存质量检查相关数据,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 4.参加省级督查工作,负责选调参加督查工作的业务人员。 山东省粮食局 2016年4月12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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