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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6-04-13 14:59   阅读量:
    为贯彻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粮食局负责起草《枣庄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和调研,于4月初形成初稿。为更加充实和完善,市粮食局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将《实施意见》初稿和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印制成册,一并转发给市编办、发改委等20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
    4月12日,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协调会。会议集中研究了《实施意见》初稿,副市长霍媛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红卫、市粮食局局长刘春俊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霍媛媛指出,要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认真研究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进一步结合部门工作和全市实际,对初稿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要做好下步迎接省级考核和对区(市)考核工作的衔接配合准备工作。
    市粮食局郭绪伦副局长在会上对《实施意见》初稿作了相关说明和解读,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提出了各自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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