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15:58 阅读量:
鲁粮发〔2016〕18号
各市粮食局,各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确保发挥仓储物流设施效益,更好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0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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