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专题专栏 党建宣传 警钟长鸣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做客阳光政务热线之阳光追踪节目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31 18:04    阅读量:

20161011日上午8-9点,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传民带领有关处长,参加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纠风办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主要介绍了今年世界粮食日和我省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以及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并现场解答了两位听众热线电话咨询问题。节目结束后,栏目组又移交了菏泽、滨州两位听众想申请小粮仓和咨询明年小麦是否有收购政策等问题。省粮食局高度重视,当即责成有关处室负责人给予电话解答,两位听众均表示满意。1020日上午,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处级检查员刘国林又做客《阳光政务热线》之“阳光追踪”节目直播间。利用约20分钟时间,现场回答了1011日两位听众咨询的有关问题等。现将访谈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主持人单亮问:今天是周四,是我们《阳光政务热线》的特别节目“阳光追踪”节目。在节目中,我们将和您一起关注近期做客《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直播间的单位,他们分别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粮食局和山东省物价局。我们将请这三家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受理热线督办问题目前解决处理的情况,同时就这些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做具体解读,欢迎收听关注。上周《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有两位听众打来电话,其中一位菏泽的听众想申请建设小粮仓以及补助资金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广大种粮农户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请刘处长给我们解答一下,申请小粮仓问题是如何调查落实的,并对相关政策给大家做一下解释。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这位菏泽听众咨询的问题,省粮食局非常重视。节目结束后,省粮食局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当天就与这位菏泽的听众进行了电话联系,详细解答了他关心的问题,本人表示满意。关于该农户申请小粮仓也就是申请新型储粮示范仓的问题,其实就是农户如何科学储粮的问题。2007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粮食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是一项旨在推广新型储粮装具、指导农民科学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帮助农民减损增收的惠民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户购买使用新型储粮示范仓,并对农民进行科学储粮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近十年来,省粮食局一直把抓好农户科学储粮作为新时期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从宣传发动、规划设计、示范引导,到推广实施、指导服务,积极为农户科学储粮提供保障。使用统一发放的示范仓储粮,全省79万农户每年可减少粮食损失4万吨,按当前市值计算9600多万元。而且使用新型储粮仓,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粮食品质基本不变,从源头上确保了食品安全。自去年开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们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把开展农户科学储粮作为服务于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切入点,积极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今年,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在省定贫困村开展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为家庭常年储粮在2000斤以上且未申领过示范仓的贫困户免费发放示范仓。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全省2018年贫困村全部脱贫”的目标要求,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将农户科学储粮政策惠及全部有科学储粮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以及贫困户,切实发挥粮食部门的助农、惠农作用。

主持人单亮问:刚才,我们谈了一部分科学储粮和下一步具体规划,以及未来我省在资金政策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下面,还有滨州的一位听众,他关心的是小麦的走势及明年相关收购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刘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这位滨州听众咨询的小麦走势及明年相关收购政策的问题,省粮食局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也及时给予了答复,本人表示满意。根据省粮食局在全省17市设立的1000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监测数据,1011日,全省小麦平均收购价1.20/斤,较年初降低0.04/斤,降幅3%。今年以来,我省小麦价格整体平稳运行。1-3月份,小麦收购均价维持在1.16-1.17/斤,到了45月份,逐渐上涨至1.20-1.22/斤左右,随着6月份新麦上市,小麦收购价格逐步回落到1.13-1.15/斤,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导向、市场需求低迷及国际市场等因素影响,市场供需呈现出供大于需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省17市全部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价格迅速拉升至1.18/斤以上,整个收购期间,国标三等白麦稳定在1.18/斤以上。至930日小麦集中收购结束,小麦收购价格仍然稳定在1.20/斤以上。预计后期小麦价格将保持弱势稳定态势,主要原因:一方面,国家虽然尚未公布明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但继续实行小麦托市收购政策,对小麦整体价格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从需求看,面粉加工企业普遍不景气,贸易商、经纪人受制于资金限制,入市积极性不高;从当前新麦收购量来看,新麦市场供给较为充裕,市场买方氛围浓厚,供大于求;同时,国际麦价持续走低,9月交货的美国2号软红冬小麦到中国口岸完税后总成本约0.82/斤,比去年同期跌0.1/斤。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明年将继续在包括我省在内的河北、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既当市场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收购期内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来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收购执行期为2017521日至930日,但具体价格标准国家尚未公布。

主持人单亮问:通过以上听众咨询,说明广大种粮农民对粮食的生产、收储是非常关注的。咱们刚刚介绍了科学储粮问题,小粮仓只是科学储粮方面的一部分,实际上在科学储粮方面有好多政策和内容。山东在科学储粮方面有那些相关政策和补助,广大种粮农户通过刘处长的介绍,可以了解到自己在申请小粮仓方面有哪些相应的补助及相关政策,下面请刘处长再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今年,省财政厅拿出1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在省里确定的贫困村开展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为没有申领过示范仓的并且家庭常年储粮在2000斤以上贫困户免费发放一个示范仓。如果你不是贫困户,在申领小粮仓时,要适当交纳少部分成本费,每个示范仓一般在100元左右。各地交纳的金额不一样,原因就是市县粮食部门给予的补助不一致。具体需要交纳多少钱,可以咨询当地的县粮食局,这项工作主要由县粮食局负责,在全县分乡镇逐步实施。

主持人单亮问:下面,我们关注一下粮食收购安全问题,粮食安全与我省具体发展政策密切相关,粮食收购安全在我省有那些规划和部署。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关于粮食收购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今年夏粮收购,省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切实做到领导、人员、经费、责任“四到位”,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确保国家粮食政策有效落实,维护了夏粮收购秩序,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主持人单亮问:刚才说到了夏粮收购、粮食安全,请刘处长介绍一下,我省今年夏粮收购的情况及夏粮收购形势。通过热线咨询,感觉到广大听众对夏粮收购比较关心,在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监管方面,我们粮食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今年夏粮收购时,省粮食局主要是突出了检查重点。要求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持证收购,是否规范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特别是对受委托的各托市收储库点,对照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严格检查依质论价政策执行情况,保护粮农合法权益,努力让农民卖“放心粮”。

主持人单亮问:下面的时间,继续请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处级检查员刘国林给我们解答。我省对粮食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相关责任考核,而且目前正在逐步推进。有关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方面提出了许多要求,下面请您对这项工作做一下介绍?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今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评分指标由定量考核指标和定性评估指标组成,定量考核指标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27项考核指标;定性评估指标包括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配合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把关、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节粮减损等5个方面。考核工作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起草了《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目前,省编办、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等19个考核成员单位拟定考核细则和征求意见工作已全部结束,争取10月下旬将有关文件印发全省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主持人单亮问:我们都知道,粮食的质量安全大家是非常关注的,我省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方面有那些部署,下面请刘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答:粮食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省政府明确规定,“省粮食局负责对全省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省粮食局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坚持依法监管。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健全机构,完善队伍,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全省有17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纳入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明确了负责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处)室,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三是督促企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粮食企业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库存粮食质量安全自查制度、粮食企业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粮食销售记录制度,完善粮食质量档案,明确粮食入库、储存、出库销售质量责任人,确保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问题可溯源。四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推行分地域、分时段、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模式,提高监测时效,提升预警预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管控能力,切实做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五是严格监督检查。每年结合全国库存粮食检查,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抽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政策性成品粮、纳入统计范围的多元市场主体收储的商品粮以及粮食部门认定的“放心粮油”、“主食工程”、“应急保障”等涉及民生工程的粮油食品纳入抽查范围,加大抽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主持人单亮说:欢迎您的参与,今天的解答就到这里,谢谢您。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