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上午8点,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做客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纠风办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访谈节目直播间。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处级检查员刘国林陪同监督检查处处长杨士新、产业发展处处长张可谭、调控处副处长亓文霞、储备粮管理处副处长隋晓刚参加了节目访谈。现将访谈主要内容摘登如下: 主持人杨耀问:今年10月16日是第36个世界粮食日,本周是我国第26个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的主题是什么?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今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是“气候在变化,粮食和农业也在变化”。粮食安全与气候变化息息相关。长期以来,气温不断升高,与天气相关的灾害也日渐频繁,对农业和粮食的影响越来越大,受其影响最大的是世界上的贫困人群。与此同时,全球人口持续增长,有机构预计到2050年将达到96亿。为了满足巨大的粮食需求,必须努力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使农业和粮食具有更强的抗灾力、生产力和可持续性。以可持续方式种植粮食是指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科学地利用自然资源,以较少的投入创造更多的产出。这也意味着通过改进收获、储藏、包装、运输、基础设施、市场机制,以及完善体制和法律框架等举措来减少在零售环节之前的粮食损失。这就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将2016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确定为“气候在变化,粮食和农业也在变化”的原因。今年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粮食减损增效”。当前,全球气候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和环境问题日益增多,给粮食和农业领域带来很多影响,粮食生产的不确定性增加,同时,人口增长等多重因素又导致粮食需求刚性增长态势,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粮食生产、收获、储藏、加工、包装、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推动构建能够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粮食供应保障系统,促进粮食减损增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主持人杨耀问: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期间,我们山东将组织开展哪些活动?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爱粮节粮活动,去年省政府印发的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节粮工作也纳入了省政府对市的责任考核范围。今年,按照国家粮食局等部门的统一安排,省粮食局会同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省妇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省活动开展作了具体安排,我们计划组织四项活动:一是主题宣传活动。在世界粮食日当天(10月16日),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在青岛举办2016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的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粮食减损增效进农村活动。活动周期间,倡导各级粮食、农业部门会同科技、气象等部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农业科技专家、气象专家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国家粮食生产、收购政策,调研秋粮收获收购工作开展情况;讲解粮食种植、收获、储藏科技知识以及节粮减损知识;普及气候对粮食生产、收获、储藏的影响以及未来气候变化趋势;向农户发放“气候变化与粮食减损增效”主题宣传册。三是粮食减损增效进学校活动。活动周期间,粮食、教育部门会同农业、科技、气象等部门,组织学生走进种粮大户、农技站、粮库、加工企业、粮油实验室、农业科研院所、气象站等,开展粮食种植、收获、储藏、质检、科研、气象职业体验,宣传讲解相关科普知识,提升学生爱粮节粮意识和粮食减损增效知识水平。面向学生举办各类“气候变化与粮食减损增效”主题讲座,宣传讲解粮食安全形势、粮食供给状况、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等科普知识。组织开展学生主题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粮食减损增效”为重点,在青少年群体中大力营造“珍爱粮食、从我做起,积极促进粮食减损增效”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粮食减损增效进家庭活动。活动周期间,安排粮食、妇联部门会同农业、科技、气象等部门,组织开展社区主题科普讲座、社区互动交流活动、主题倡议等活动,向公众宣传讲解节粮减损、粮油营养健康,以及气候变化对粮食和农业的影响等科普知识;发放“气候变化与粮食减损增效”主题宣传册。同时,各地还将结合实际开展“气候变化与粮食减损增效”主题知识竞赛、节粮小窍门征集等活动。 主持人杨耀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外粮食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粮食供求和市场形势错综复杂,请您介绍一下我省的粮食供应情况。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粮食生产方面,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全国粮食总产实现“十三连增”,我省实现“十四连增”,今年全省夏粮总产2345万吨,同比虽略有减少,但仍是历史上的第二高产年。粮食流通方面,全省夏粮收购工作有序进行,省际间粮食产销协作深入推进,粮食购销总体平稳有序。地方储备方面,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地方粮油储备体系,全省已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地方储备粮规模,库存检查结果显示,我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粮食应急方面,省财政确定2015-2017年补助2.4亿元,重点支持粮油应急加工企业、配送中心和成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全省认定应急供应网点3088个,粮食应急加工企业385个,应急网络体系基本建立。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我省粮油市场供应是有保障的。 主持人杨耀问:请您分析一下当前小麦、玉米的价格走势。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根据省粮食局在全省17市设立的1000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监测数据,10月11日,全省小麦平均收购价1.20元/斤,较年初降低0.04元/斤,降幅3%;玉米平均收购价0.95元/斤,较年初略有上升。今年以来,我省小麦价格整体平稳运行。1-3月份,小麦收购均价维持在1.16-1.17元/斤,到了4、5月份,逐渐上涨至1.20-1.22元/斤左右,随着6月份新麦上市,小麦收购价格逐步回落到1.13-1.15元/斤,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导向、市场需求低迷及国际市场等因素影响,市场供需呈现出供大于需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省17市全部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价格迅速拉升至1.18元/斤以上,整个收购期间,国标三等白麦稳定在1.18元/斤以上。至9月30日小麦集中收购结束,小麦收购价格仍然稳定在1.20元/斤左右。预计后期小麦价格将保持弱势稳定态势,主要原因:一方面,国家虽然尚未公布明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但继续实行小麦托市收购政策,对小麦整体价格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从需求看,面粉加工企业普遍不景气,贸易商、经纪人受制于资金限制,入市积极性不高;从当前新麦收购量来看,新麦市场供给较为充裕,市场买方氛围浓厚,供大于求;同时,国际麦价持续走低,9月交货的美国2号软红冬小麦到中国口岸完税后总成本约0.82元/斤,比去年同期跌0.2元/斤。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明年将继续在包括我省在内的河北、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既当市场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收购期内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来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收购执行期为2017年5月21日至9月30日。但具体价格标准国家尚未公布。 省粮食局副处长亓文霞答:从前三季度情况看,我省玉米价格总体呈现先高后低再高的走势。春节前基本保持在0.96-0.93元/斤,从2月份开始,价格持续下行,到5月份,价格从0.93元/斤跌至0.84元/斤,降幅达7%。进入6月份,玉米收购价格开始回升,7月份回升至0.92-0.94元/斤,到9月份,全省玉米收购价格逐渐上升至0.95元/斤。随着新玉米的集中大量上市,预计新玉米上市价格将在0.75元/斤左右。主要原因:一是从市场供应量来看,今年国家加大玉米去库存步伐,除了在国家粮油交易协调中心平台拍卖外,中储粮也开展了包干销售玉米专场,市场有效供应大大增加,对我省玉米价格压制明显。二是从政策面上来看,国家已明确取消东北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虽然东北各省均对玉米价格进行了补贴,但政策取消的影响仍然很大,东北地区玉米价格对我省玉米价格传导作用明显。三是从深加工及饲料企业需求来看,进入8月份,玉米深加工企业库存高企,需求不旺,收购价格持续下调。虽然东北地区对玉米深加工企业予以补贴,但对价格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对饲料企业而言,基本随用随采,需求低迷,进入9月中下旬,饲料、养殖业复苏缓慢,总体需求面仍不乐观。四是从进口玉米价格来看,9月到货的美国2号黄玉米到中国口岸完税后总成本约为0.70元/斤之间,远低于国内价格。以上这些因素,都是导致近期玉米价格下降的重要原因,预计后期,随着新玉米的大量集中上市,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玉米价格仍有持续下滑的可能。 主持人杨耀问:秋粮马上就要大量集中上市了,今年我省的秋粮情况怎么样?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从大概念上讲,我省秋粮占全年粮食产量的半数以上,涉及的品种多,在粮食总量平衡中处于重要地位。根据我们和农业部门的预计调查,今年我省秋粮仍是一个丰收年景,总的概念是:面积减少、单产持平或略增、总产持平或略增。秋粮面积5514.6万亩,同比减少21.6万亩,减幅0.4%;总产2368.3万吨,同比增加3.3万吨,增幅0.24%。其中,玉米播种面积4672万亩,同比减少88.7万亩,减幅1.2%;总产2051万吨,同比增加1.6万吨,增幅0.08%,与上年基本持平。我省的秋粮收购与夏粮收购不同,实行市场化收购,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对于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我们省粮食局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特别是充分发挥玉米加工转化企业的作用,力争多购秋粮,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加强省际间粮食产销协作,调剂品种余缺,保障全省粮食加工和消费需求。我省的秋粮收购与夏粮收购不同,实行市场化收购,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对于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我们省粮食局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特别是充分发挥玉米加工转化企业的作用,力争多购秋粮,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加强省际间粮食产销协作,调剂品种余缺,保障全省粮食加工和消费需求。 主持人杨耀问:我省的农户科学储粮情况怎样。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我省储粮损失率平均为6.5%,每年农户储粮损失约30亿斤。造成储粮损失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户储粮多沿用传统方式,储粮设施简陋,鼠吃、雀食、虫蚀、发霉现象严重。2007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粮食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是一项旨在推广新型储粮装具、指导农民科学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帮助农民减损增收的惠民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户购买使用新型储粮示范仓,并对农民进行科学储粮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省粮食局非常重视,把抓好农户科学储粮作为新时期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从宣传发动、规划设计、示范引导,到推广实施、指导服务,全程为农户科学储粮提供保障。截止2015年度专项完成,全省已累计投资3.17亿元,在17个市115个县(市、区)发展农户科学储粮示范户79万户,占到种粮农户总数的5.3%。从实际使用效果看,示范仓储粮减损效果显著,年平均损失率降低到1.5%,比传统方式储粮损失率降低5个百分点。使用统一发放的示范仓储粮,全省79万农户每年可减少粮食损失4万吨,按当前市值计算9600多万元。而且使用新型储粮仓,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粮食品质基本不变,从源头上确保了食品安全。自去年开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把开展农户科学储粮作为服务于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切入点,积极指导农户科学储粮,既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帮助农民减损增收,又确保发挥农户存粮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省财政厅拿出专项资金1200万元,在省定贫困村开展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为家庭常年储粮在2000斤以上且未申领过示范仓的贫困户免费发放示范仓。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全省2018年贫困村全部脱贫”的目标要求,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将农户科学储粮政策惠及全部有科学储粮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以及贫困户,切实发挥粮食部门的助农、惠农作用。 主持人杨耀问: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2015年底,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提出明确要求。对这项工作,目前有什么新的进展?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今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评分指标由定量考核指标和定性评估指标组成,定量考核指标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27项考核指标;定性评估指标包括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配合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把关、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节粮减损5个方面。考核工作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省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起草了《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目前,省编办、发改委等19个考核成员单位拟定考核细则和征求意见工作已全部结束,争取10月下旬将有关文件印发全省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主持人杨耀问:粮食安全一个很重要的体现就是质量安全,同时粮食本身又是食品工业最重要的原料。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方面,省粮食局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粮食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省政府明确规定,“省粮食局负责对全省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省粮食局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坚持依法监管。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健全机构,完善队伍,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全省有17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纳入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明确了负责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处)室,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三是督促企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粮食企业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库存粮食质量安全自查制度、粮食企业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粮食销售记录制度,完善粮食质量档案,明确粮食入库、储存、出库销售质量责任人,确保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问题可溯源。四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推行分地域、分时段、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模式,提高监测时效,提升预警预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管控能力,切实做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五是严格监督检查。每年结合全国库存粮食检查,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抽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政策性成品粮、纳入统计范围的多元市场主体收储的商品粮以及粮食部门认定的“放心粮油”、“主食工程”、“应急保障”等涉及民生工程的粮油食品纳入抽查范围,加大抽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主持人杨耀问:刚才提到,9月30日,夏粮集中收购已经结束,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我省夏粮收购情况。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关于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5月25日,赵润田副省长出席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电视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秩序良好,进展总体顺利。截至9月30日,全省累计收购小麦1059.1万吨,占夏粮总产的45.2%,同比增加93.3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506万吨,占收购总量的47.8%,同比增加177.7万吨;非国有粮食企业收购553.1万吨,占收购总量的52.2%,同比减少84.4万吨。今年国家继续在我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价格为1.18元/斤(中等)。6月30日,全省全面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全省分五批设置委托收储库点323个,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311.6万吨,同比增加187.4万吨。我省夏粮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小麦质量总体较好。在全省16市78县(区)采集新收获小麦样品410份,从国家粮食局会检结果看,我省小麦质量总体较好,容重平均值797g/L,符合三等以上的小麦达到97.1%,不完善粒率在10%以内比例为98.8%。二是夏粮收购平稳有序。受小麦供大于需影响,今年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理性谨慎,没有出现抢粮现象,全省范围内启动预案很及时,起到了政策稳定人心的作用,小麦市场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夏粮收购总体平稳有序。特别是在阴雨天气较多的情况下,采取多项便民措施做好收购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民满意、企业增效和政府放心。三是政策性收购起主导作用。今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共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311.6万吨,占收购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总体看,夏粮收购呈现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储备轮换粮和最低收购价粮为引领,政策性收购引导市场收购的格局。 主持人杨耀问:在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监管方面,我们粮食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答:省粮食局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切实做到领导、人员、经费、责任“四到位”,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确保国家粮食政策有效落实,维护了夏粮收购秩序,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对本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持证收购,是否规范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特别是对受委托的各托市收储库点,对照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严格检查依质论价政策执行情况,保护粮农合法权益,努力让农民卖“放心粮”。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开展省级督查,从省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厅、物价局、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等6个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7个组对青岛、淄博等11市夏粮收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各级粮食部门深入收购现场,检查粮食经营者遵守收购政策规定、售粮款结算等情况,特别是在今年部分地区小麦品质下降等情况下,是否存在趁机压价收购的行为,努力帮助农民减轻因灾损失。三是提升监管合力。省内,加强与物价、工商、中储粮直属企业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目前,全省84县(市、区)建立部门联合、107个县(市、区)建立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省外,今年省际粮食执法协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枣庄、济宁、临沂、菏泽4市与毗邻三省7市签署《苏鲁皖豫毗邻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合作协议》,建立起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四是强化执法服务。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向粮食经营者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规,讲解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使粮食经营者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和配合收购检查活动,共同维护好夏粮收购秩序。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4840人次,检查收购主体2847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6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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