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驻省粮食局纪检组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圆满完成了省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积极督促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严明党的纪律摆在今年工作的首要位置,把依规管党治党作为纪检组的重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责,年初,代局党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将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逐一加以细化明确。春节后一上班第一个党组会就听取纪检组的专题汇报,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处室、单位,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代局党组起草了文件,明确了各自任务。召开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大会,传达文件、讲述案例,深化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二、加强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省政府、国家局有关粮食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主动开展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发生“打白条”、“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行为,维护了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夏粮收购期间,我们督促有关业务处室进行调度,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保证了整个收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根据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我们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纪律监督,带领检查组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向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和有关地方粮食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加强对国有粮库危仓老库改造、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户科学储粮、粮油检测设备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国家局、省政府和地方投资的使用安全。 三、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日常监督,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义务、程序和纪律要求办事。一是关注重要事项决策,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决策前,保持与局主要领导的提前沟通、酝酿和监督提醒,努力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问题的监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进行调整,在动议、推荐、考察和使用干部的整个过程中,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加强对处以上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的重点监督。截至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没有超规格、超编制配备小汽车,办公用房全部清理调整到位,没有多占住房问题,严格控制了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没有出现公车私用、公款宴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问题。 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力度,把监督重心主动下移。针对直属单位点多面广、直接管钱管物管人的特点,决定把监督的重心下移,主动对直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巡查。巡查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在资金使用、资源交易、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遵守制度规定情况;“四风”问题整改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有关廉政建设、财经制度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采取听取单位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接受举报反映问题等形式进行。最后,由纪检组长向班子主要领导反馈巡查情况,并与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目前已巡查6个单位,反馈群众意见建议70多条,听取廉政谈话人数达180多人,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经过深入省局国有8大粮库对权力运行情况调研发现,认为在粮食购销、储备粮轮换、危仓老库改造、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放心粮油工程、财务管理、资产处置、人事管理等关键领域、岗位和环节,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我们代局党组起草了《山东省粮食局直属粮油储备企业廉洁从业暂行规定》,尽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4月份代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廉洁安全欢度“五一节”、“端午节”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每逢重要节假日,纪检组都召开一个机关处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并下发一个通知,指出几个严禁和不准,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办事,并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开展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专项教育活动,对调研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突出抓了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财务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对工作纪律和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使遵规守纪成为新常态。严格监督对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针对审计提出需要整改的有关问题,我们督促局党组和有关职能处室全面彻底地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自觉依法依规自查自纠有关问题,做到没有政策法规授权的事一件也不办,没有政策依据的钱一分也不花。重要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汇报请示,上半年向省纪委报送重要信息5篇。 六、努力做好信访举报核查,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安排专人对信访举报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台帐,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模式。通过网络、短信、信件、来访等共收到信访举报10件次,其中,7件次已转市粮食部门或直属单位阅处,3件次由我们纪检组阅办。认真对待每一件来信来访,经过谈话了解、实地取证等,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对“阳光政务热线”、“齐鲁民生网”群众咨询、反映的3个问题,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进行了及时办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中“两个责任”落实的还不够到位,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措施保障。二是纪检组力量薄弱,人手少,执纪办案确有力不从心的问题。 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协作配合。请省纪委在加强对派驻机构办案工作指导协调的同时,建议能够整合配置派驻机构办案力量,发挥“五指并拢出重拳”的优势,将省直30多家派驻机构划分成多个协作组,在开展重大监督检查、查办驻在部门重要复杂案件时,启动派驻机构协作机制,由省纪委统一指挥调配力量,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二是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希望委厅机关能多提供机会,加强委厅与纪检组之间、纪检组与纪检组之间、纪检组与市县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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