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粮字〔2015〕43号 各市粮食局,各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关于粮食工作重要批示及国家局紧急通知精神,确保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根据省发改委、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确定,5月上旬集中力量开展省级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培训和复查时间 (一)培训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复查人员报到(报到地点:良友富临大酒店一楼总台,电话:0531-86956888),下午:2:00至6:30,在3楼泉韵厅组织全员培训。 (二)复查时间。总体安排在2015年5月5日至10日。根据复查任务需要,相关复查组可提出适当延长申请并报批。 二、重点复查地区 根据全省粮食库存分布及区域产销情况,重点复查青岛、枣庄、潍坊、临沂、德州、聊城、菏泽7市。并按照在地检查原则,对7市辖区内所有省级储备粮进行全面检查。若检查期间有群众举报等问题,以及其他须核查的情况,省局将另行组织工作组开展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复查组要认真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重点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和媒介宣传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当老好人”、“查人情粮”。复查地若发现复查人员违反规定、徇私枉法等情况,可向省局如实举报,举报电话: 0531-86403143(省粮食局办公室),0531-86403093(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相关问题一经查实,省局将按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复查市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紧密配合省级复查组,共同做好辖区内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复查市原则上不需要再开展市级重点检查工作。可以根据掌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 3.复查市要指导辖区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库存检查书面汇报材料;相关账务和报表;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各类工作底稿以及分仓保管帐、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同时,督促承储企业按要求配合做好库存粮食质量检查与扦样工作,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确保省级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4.没有纳入省级复查的市,在辖区企业自查结束后,须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市级重点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辖区库存粮食数量的20%,要兼顾库存的品种和性质。 5.5月30日前,各市将本市有关检查报表、总结材料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报告省局。市级重点检查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随本市总结报告一并报送。联系人:薛巍,联系电话:0531-86403048。 附件:1.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方案 2.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组分组安排 山东省粮食局 2015年4月30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方案 一、复查范围及数量 (一)复查范围。以2015年3月31日统计时点库存为依据,对我省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进口粮,下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进行 全面检查,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一并检查。 (二)复查数量。为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5%,兼顾库存的品种和性质。 二、复查内容及方法 (一)复查工作组选定复查库点后,听取所在县(市、区)粮食局及有关部门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督导和辖区内企业自查情况汇报。查看企业自查阶段的工作原始记录、实物检查、账务检查、质量检查等各类工作底稿,并对照被查企业的仓储管理,统计、财务账,进行核对。同时在局机关及库点张贴检查告示,送达《库存检查人员遵守纪律情况反馈表》。 (二)实地检查 1.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同时,查验企业储(代)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按照不同的检查方法填写《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底稿》(附表2-1、2-2、2-3)。全部货位清查完成后,填写《粮食实物检查结果登记底稿》(附表2-4)进行登记汇总。 2.库存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分别填写《粮食库存统计报表检查工作底稿》(附表3-1)、《粮食库存账账核对工作底稿》(附表3-2)、《粮食库存账实核对工作底稿》(附表3-3)。 3.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扦样、检测完成后,有关人员要填写《粮食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附表4-1)。扦样的数量及有关要求省局将另行通知。 同时,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资质、企业检化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企业质量档案管理情况。 4.储备粮轮换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14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品种、数量是否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分别填写库存检查《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底稿》(附表3-4)、《中央储备粮承储情况检查工作底稿》(附表3-5)。 5.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核实2014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填写《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补贴情况工作底稿》(附表3-7)。 6.企业仓储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一是资格资质情况。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中储粮直属企业除外)及储存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仓储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库存 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仓储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7.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是否存在转圈粮、先收后轮、低收高转、以陈充新、质价不符等问题,是否存在拖延阻扰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问题。 8.库存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检查企业上一年度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责任追究。 (三)现场检查结束后,复查工作组汇总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送达整改通知书。 三、复查人员及分组 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参加复查人员从国家级、省级库存检查人才库或参加过库存检查且业务熟练的人员中选调。 复查成立7个工作组(见附件2),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工作组在复查地区检查数量不少于省局确定的数量。选择检查库点按照“两个兼顾”原则:从面上,兼顾中储粮直属库、市级和县级储备库;从品种上,兼顾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库点选择是:省局选定2个重点库,复查工作组随机抽取2-3个库,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库点。 为提高工作效率,复查工作组按照“就近检查”原则,对济南、淄博、泰安、日照四个市辖区内的省级储备粮进行全面检查,其中:枣庄组负责泰安,潍坊组负责淄博,聊城组负责济南,临沂组负责日照。 四、复查结果汇总、报送 各复查组要指定专人对本组工作底稿进行汇总,所有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写出复查工作报告。其中《粮食库存检查汇总(登统)表格》(附表1-1、1-2、1-3、1-4)由各小组的实物、统计、财务检查人员分别填写,1-5到1-12由质检人员填写,1-13、1-14由实物检查人员填写。 每个工作组的复查报告及有关报表经组长签字后报省局监督检查处汇总。 五、工作经费 复查工作经费,包括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省局按照有关经费规定据实结算,往返交通工具由省局统一协调安排。 附件2 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组分组安排 组别 | 市别 | 姓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专业方向 | 第一组 | 青岛 | 丁兆石 | 男 | 省粮食局 | 副局长 | | 组长 | 刘 萍 | 女 | 省粮食局储备处 | 处长 | 13606418068 | 副组长 | 尚 华 | 男 | 省粮食局储备处 | 科长 | 15098768892 | 实物 | 孔繁修 | 男 | 分公司质监中心 | 科长 | 13563768468 | 实物 | 马冬林 | 男 | 泰安市粮食局 | 科员 | 15588512333 | 统计 | 王艳峰 | 男 | 济南第一粮库 | 科长 | 13964014861 | 财务 | 陈亚新 | 男 | 商河县支行客户部 | 业务经理 | 18678656515 | 库贷 | 烟台、威海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第二组 | 枣庄 | 局领导 | 男 | 省粮食局 | 副局长 | | 组长 | 陈庆印 | 男 | 省粮食局调控处 | 处长 | 13506414469 | 副组长 | 刘培峰 | 男 | 济南第三粮库 | 副主任 | 13678818806 | 实物 | 林 浩 | 男 | 分公司质监中心 | 科长 | 18953160877 | 实物 | 赵祚林 | 男 | 省粮食局调控处 | 科长 | 18668931368 | 统计 | 宋江文 | 女 | 济南北山粮库 | 副主任 | 13188899296 | 财务 | 罗卫国 | 男 | 平度市支行客户部 | 业务经理 | 15615880117 | 库贷 | 省粮油检测中心、临沂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第三组 | 潍坊 | 李本勇 | 男 | 农发行客户一处 | 副处长 | | 组长 | 瞿佃强 | 男 | 省粮食局检查处 | 副调研员 | 13969097612 | 副组长 | 马兴文 | 男 | 济南第一粮库 | 副经理 | 13220576111 | 实物 | 张正波 | 男 | 青岛直属库 | 科长 | 18560623811 | 实物 | 焦永柏 | 男 | 泰安市岱岳区粮食局 | 科长 | 13105385555 | 统计 | 韩翠珍 | 女 |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局 | 科长 | 15563732069 | 财务 | 李同新 | 男 | 博山区支行客户部 | 业务经理 | 13969313189 | 库贷 | 青岛、东营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第四组 | 临沂 | 崔秀顺 | 男 | 省粮食局 | 纪检组长 | | 组长 | 张可谭 | 男 | 省粮食局产业处 | 处长 | 13854163052 | 副组长 | 郑 斌 | 男 | 济南第二粮库 | 科长 | 18660113358 | 实物 | 武国富 | 男 | 泰安直属库 | 副科长 | 15163810066 | 实物 | 鲁洪银 | 男 | 省粮食局产业处 | 调研员 | 13583141809 | 统计 | 赵伟红 | 女 | 济南第三粮库 | 副主任 | 13906413631 | 财务 | 吕文春 | 男 | 沾化县支行 | 业务经理 | 18754399928 | 库贷 | 省粮油检测中心、日照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第五组 | 德州 | 张益清 | 男 |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 | 副总经理 | | 组长 | 王效国 | 男 | 济宁直属库 | 副主任 | 15105371835 | 副组长 | 王晓明 | 男 | 济南北山粮库 | 科长 | 13853101825 | 实物 | 贾保延 | 男 | 聊城直属库 | 科长 | 15865779669 | 实物 | 王桂芹 | 女 |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局 | 副科长 | 15564728778 | 统计 | 陈向蕊 | 女 |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局 | 副主任 | 15653711672 | 财务 | 张 军 | 男 | 夏津县支行客户部 | 副主管 | 18653489166 | 库贷 | 潘 峰 | 男 | 省粮食局检查处 | 科长 | 15165192557 | 联络员 | 省粮油检测中心、淄博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第六组 | 聊城 | 李 伟 | 男 | 省粮食局 | 副巡视员 | | 组长 | 刘玉竹 | 女 | 省粮食局检查处 | 副处长 | 13954119719 | 副组长 | 刘晓烨 | 女 | 省发改委经贸处 | 科长 | 18560215450 | 统计 | 高景庆 | 男 | 泰安市粮食局 | 副调研员 | 15269869206 | 财务 | 张永君 | 男 | 分公司质监中心 | 科长 | 15305417899 | 实物 | 刘俊明 | 男 | 良友承储公司 | 经理 | 13869104613 | 实物 | 秦晓辉 | 男 | 昌乐县支行 | 业务经理 | 13176723377 | 库贷 | 省粮油检测中心、德州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第七组 | 菏泽 | 王振民 | 男 |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 | 副总经理 | | 组长 | 王 岩 | 男 | 滨州直属库 | 副主任 | 13808943711 | 副组长 | 梁久文 | 男 |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局 | 副主任 | 15653712782 | 实物 | 陈 聪 | 男 | 烟台直属库 | 科长 | 18660056862 | 实物 | 焦建军 | 男 | 泰安市粮食局 | 科长 | 13853868476 | 统计 | 汪孔华 | 女 | 济宁市任城区粮食局 | 科长 | 15853762566 | 财务 | 胡义馗 | 男 | 莘县支行客户部 | 业务经理 | 13780712010 | 库贷 | 薛 嵬 | 男 | 省粮食局检查处 | 科长 | 15253158685 | 联络员 | 济南、济宁市国家粮食监测站各选派2名质检人员 | 质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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