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粮纪监字[2015]17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节俭文明廉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派驻纪检组反映,受理举报电话:0531-86403093。 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 2015年12月29日 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节俭文明廉洁的通知 鲁纪发[2015]8号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出派驻机构,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纪检组,各高等院校纪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通知,对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节俭文明、风清气正作出部署安排。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5]4号),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要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遵规守纪教育,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要坚持从严执纪,突出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对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方面的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运用网络新媒体、新技术手段,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身建设,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要公布本地本部门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531-12388;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举报信箱:山东省纪委信访室。 中共山东省纪委 2015年12月26日 (此件发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 抄送:各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 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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