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在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期间,套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粮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措施。2015年春节后一上班,党组即安排3天时间专题学习和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自觉性。3月初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任务,印发《山东省粮食局2015年党建工作意见》。5月,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主持制定工作方案,带头讲党课、带头研讨、带头摆问题,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认真参与,基层党组织专题教育按规定扎实开展。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决定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和纪检工作不少于2次,对于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 二是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之责,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在动议、推荐、考察、使用干部中的责任,严格执行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努力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加强干部廉政情况考察,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究任职前,对拟提拔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核查,由人事处书面征求局纪检组意见,有效防止了“带病上岗”、“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开展经常性自查,确保干部工作风清气正。强化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努力建设高素质粮食干部队伍。2015年,省委对局领导班子作了调整,提任巡视员1名,转任副局长1名。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提任(转任)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根据有关规定,随机对15名领导干部的2014年度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 三是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之责,严防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抓好“四风”问题整治工作。狠抓机关和直属单位“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多次明查暗访,广大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少数同志存在的纪律松懈、工作不主动等“庸懒散”问题得到有效纠治。积极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财务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每逢重要节日,局党组书记带头承诺并下发通知,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持续纠正“四风”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加大行业不正之风纠治力度,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实。一是严查粮食库存。以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和国家临储粮等政策性粮食为重点,严查实管,确保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局领导带队,对7市粮食库存管理进行省级复查,全部粮食库存点达标率100%。二是抓好粮食收购。今年我省粮食再获丰收,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出现“卖粮难”问题,党组把做好粮食收购作为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来抓,班子成员带队亲临一线督导17市夏秋粮收购工作,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三是大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置网上举报信箱,及时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认真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积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粮食行政权力运行,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围绕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粮安工程规划、粮食收购资格网上审批以及粮食收储、军粮供应、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廉政谈话制度。12月初,党组书记专门召集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传导压力。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按规定及时传达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违纪违法案的通报,传达省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通报,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前车之鉴》,到省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邀请专家作“守纪律讲规矩”专题辅导讲座,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明辨事非的能力,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党组中心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讨论,并下发文件,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遵守。 五是认真履行领导支持之责,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按要求调整了党组成员分工,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同时,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驻局纪检组工作意见、建议,从经费和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全力保障工作需要。省纪委每次会议、每次重要工作部署后,纪检组长都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并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抓好落实,不断形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共识和合力。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督促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在抓好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各单位党支部(总支、党委)中设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一职,并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为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六是认真履行表率示范之责,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党组一班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带头执行廉洁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没有充分调查论证的不决策,没有充分酝酿的不决策,没有按程序提交的不决策,没有经过集体研究的不决策,没有形成多数意见的不决策,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粮安工程建设、粮食收购、库存检查等重大问题上,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都做到亲自谋划设计、亲自破解难题、亲自督导落实,为全局干部树立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标杆,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粮食流通事业健康发展。(中共山东省纪委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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