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纪检组、专员办认真贯彻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准确把握使命担当和职责定位,突出抓了主业主责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人员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一、积极督促省粮食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严明党的纪律摆在今年工作的首要位置,把依规管党治党作为纪检组的重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责,年初,代局党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将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逐一加以细化明确。春节后第一个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处室、单位,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代局党组起草了文件,明确了各自任务。召开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大会,传达文件、讲述案例,深化教育,提出更高要求。局党组全年召开了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6次全局党员干部会议,集中学习和收听收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讲座及警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丽丽与机关、直属单位的20多名“一把手”全部进行了一遍认真严肃的廉政谈话,对省商务职业学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廉政约谈。 二、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有关粮食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监督的再监督的要求,根据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我们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纪律监督,5月份,派出检查组赴临沂、日照,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数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向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和当地粮食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8月份,加强了对国有粮库危仓老库改造、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户科学储粮、粮油检测设备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今年省局争取财政资金近8亿元,每个业务处室都有资金、项目的分配权,每个直属单位都有建设项目。由于监督工作及时跟进,保证了资金与项目公开透明,没有发现市地来跑项目、施工单位来跑关系的问题,确保了中央和省政府投资的使用安全。 三、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日常监督,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义务、程序和纪律要求办事。一是关注重要事项决策,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决策前,保持与局主要领导的提前沟通、酝酿和监督提醒,努力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问题的监督。对今年机关和直属单位7名处级干部进行调整,在动议、推荐、考察整个过程中,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整个选拔工作合规守纪。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及时提出把关的建议,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加强对处以上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的重点监督。截至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没有超规格、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办公用房全部清理调整到位,没有多占住房问题,严格控制了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没有出现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问题。在公车改革过程中,纪检组加强对方案的监督和把关,保证了这项政策性强、涉及人员较多的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力度,把监督重心主动下移。针对直属单位点多面广、直接管钱管物管人的特点,决定把监督的重心下移,主动对直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巡查。巡查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在资金使用、资源交易、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遵守制度规定情况;“四风”问题整改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有关廉政建设、财经制度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巡查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听取单位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接受举报反映问题等形式进行。最后,由纪检组长向班子主要领导反馈巡查情况,并与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目前已巡查10个单位,反馈群众意见建议130多条,听取廉政谈话人数达210多人,这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扯袖咬耳、红脸出汗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经过深入省局所属国有8个粮库对权力运行情况调研发现,认为在粮食购销、储备粮轮换、危仓老库改造、农户科学储粮工程、放心粮油工程、财务管理、资产处置、人事管理等关键领域、岗位和环节,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针对存在的12个问题,我们建议局党组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抓好制度建设,防止和堵塞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地抓“四风”。4月份,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廉洁安全欢度“五一节”、“端午节”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每逢重要节假日,纪检组都组织召开机关处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并下发通知,指出几个严禁和不准,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办事,并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开展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专项教育活动。今年以来,紧密结合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的十多期典型案例,对容易触碰红线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宴请、福利补贴、婚丧嫁娶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突出抓了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财务纪律等情况的监督。严格监督对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针对上半年在审计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工会活动费用列支违规、离退休老干部兼职领取报酬等需要整改的几个问题,我们积极督促局党组和有关职能处室全面彻底地进行了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项认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自觉依法依规自查自纠有关问题,做到没有政策法规授权的事坚决不办,没有政策依据的钱坚决不花。重要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汇报请示,今年向省纪委报送重要信息12篇。 六、做好信访举报核查,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安排专人对信访举报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台帐,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模式。通过网络、短信、信件、来访等共收到信访举报16件次,11件次已转市粮食局处理,5件次由我们纪检组阅办。其中,初核2件,谈话函询3件。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件来信来访,经过谈话了解、实地取证等,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今年4月,省审计厅对粮食局进行年度审计时,指出了局属单位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在组织职工开展工会活动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本库职工“吴桥一日游”费用属违规。问题发生后,我们及时进行了初步核实。核查过程中,我们约谈了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局财务处的同志,了解了参加活动的一些职工。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了问题产生原因和责任,责令参加活动的人员全额清退活动费用,鲁北库两位负责人向局党组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负主要责任的副主任进行戒勉谈话,同时将此情况通报全局。今年以来,我们还对“阳光政务热线”、“齐鲁民生网”群众咨询、反映的8个问题,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进行了及时办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对驻局纪检组的干部和局属专兼职纪检干部,强化了政治理论、党纪党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讨,强化了忠诚干净担当、严管厚爱、“打铁还需自身硬”等理念的教育,强化了敢执纪、会执纪、能执纪的教育和训练。全年组织纪检干部专题或集中学习教育活动6次。陈新宁同志先进事迹播发后,我们积极组织全局专兼职纪检干部开展了向“齐鲁时代楷模”陈新宁同志学习的活动,引导大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颁布后,我们集中一天的时间,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和研讨,并进行了系统的解读辅导,帮助大家正确掌握法规的精神和要义,并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加以理解和运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局直属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责任还没有真正扛起来。有的对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不够明确,有的抓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遇到问题不敢较真碰硬。二是有少数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够强。突出表现在个人事项报告时,有的同志错报、漏报、不报,在今年提拔干部中发现,这个问题还不是个别现象。三是在一些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中压力传导还不够,个别干部在婚庆嫁娶、福利补贴、公款送土特产等方面存有模糊认识。有的干部仍按习惯思维行事,有个别同志对纪律戒尺不当回事或不当大事,存有侥幸心理。 明年工作打算:(一)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把握道德高线,掌握纪律红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准确地贯彻省委、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压力切实传导到基层一线,用纪律严格监督和约束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党员干部,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压力震慑。明年集中精力搞好专项巡查,巡查的重点是危仓老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和粮油交易领域廉政情况,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三)强化运用好“四种形态”。让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多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工作,把这个常态在全局上下真正建立起来。(四)强化“越来越严”的要求。正确把握“四个着力”,突出监督“三类人”,认真把握好“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狠抓“六大纪律”的落实,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以果断的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纪的行为。(五)强化素质提升。进一步抓好纪检组干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执纪能力,努力做到坚守信仰信念高线,坚守道德纪律底线,坚守使命责任担当,坚守“三严三实”承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党纪党规的坚定维护者。(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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