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有关部署,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总体要求,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创新思路,与时俱进,通过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推进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建设,推动管理会计方法应用,逐步实现财务管理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使企业财务管理更加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为企业自主经营、规范决策、控制风险、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财务战略 企业财务战略是现代财务管理的顶层设计,以企业价值提升为核心,为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企业要根据功能分类和发展战略,以及所处阶段、风险偏好、宏观环境等制定相应的财务战略,包括投资战略、筹资战略、营运战略和股利战略。 企业财务战略要适应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新的改革要求,运用现代战略分析工具,对企业各项财务活动进行全局性、长期性和系统性规划。要注重加强企业财务战略与营销、品牌、人才、技术开发等各项发展战略的衔接,推动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二)投融资管理 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要求,按照投资规模与资源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严格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明确投资权益,防范投资风险,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企业在重大项目投资、并购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财务模型,运用科学的分析、预测、评估方法,充分论证财务可行性,为前期决策、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等提供依据。企业境外投资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建立项目跟踪审计制度,防范和降低跨国经营的财务和其他重大风险。 企业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注重提升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期货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利用,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通过产融结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资金营运管理 资金营运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核心是现金流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资金营运管理,统筹经营、融资、投资等活动中的现金流量和存量,加强资金的日常调度和管控,保持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均衡。规范资金存放管理,杜绝利益输送。建立良好的企业信用,防范资金链断裂。通过设立财务公司、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等,采取市场化手段,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加强成本管理,减少资金耗费。成本管理要从事后的成本核算延伸到事前成本预算、事中成本控制和事后成本分析。积极鼓励和服务互联网电子商务,有效利用期货市场锁定和降低大宗原材料成本,形成全方位的成本管控保证体系和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 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核销等方式处理资产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进行。涉及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偿转让、折价入股等资产处置行为时,应当进行规范的内部论证、决策审议、资产评估,并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交易;公开转让的,应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操作。 (四)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模式和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主要方法。企业应当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按照价值最大化要求,对采购、生产、销售、投融资、现金流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实现业务预算、投融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的有机衔接,提高全面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有效性。通过建立全面预算执行监控、执行情况预警和重大预算项目特别关注等制度,增强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 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国内同业先进企业对标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全面预算管理目标,制定系统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具体考核标准与方法。建立全面预算执行结果与业绩考核奖励挂钩机制,使员工个体目标与企业预算目标紧密结合,激励员工自觉完成企业预算目标。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 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化建设,制定切合实际的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统一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集团公司与各子企业财务信息以及各子企业财务信息与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重视培养财务管理信息化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熟练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财务管理队伍。注重完善构造财务信息监管平台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加快实现对重大财务事项的实时动态监控。重视财务信息化安全保障,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注重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 (六)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要求,全面梳理内部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对高风险投资、境外投资、对外大额捐赠、大额资金往来、招投标、担保、重大资产损失等关键风险点和事项的财务管理,着力做好企业内控体系的优化与实施。 提升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高编制质量,确保财务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分析材料,禁止在上报材料中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 加强对外担保和关联方交易管理。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制定和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设立备查账簿,实时跟踪监督。建立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关联方交易透明度。严禁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严禁投资者或经营者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润,损害企业利益。 建立财务预警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业务流程,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重点监测经营性现金流与到期债务、企业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方案。通过财务报告定期分析,研判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评价企业的战略执行能力,提升企业的财务监测和预警水平。拥有境外业务和资产的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境外业务和资产的管控。 (七)财务高管与财务管理团队 财务会计人员是现代财务管理的主体。企业要建立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财务会计队伍,加快推进财务会计人才结构的调整优化。引进一批业务精、素质好、创新能力强、爱岗敬业的高端财务会计人才。注重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的培养使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各种培训方式,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为财务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财务高管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人才保障。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高管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选拔、培养和任用,全面提升现代财务管理能力。逐步采取市场化方式选聘财务高管人员,积极探索实施首席财务官(CFO)制度。财务高管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具备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知识结构和能力架构,拥有较高级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参与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方案的制定。 (八)信息公开与审计监督 企业应当参照上市公司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事项、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绩效评价及审计结果等重大事项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政府部门网站、企业网站以及厂务公开、向职代会报告等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涉及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应严格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企业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明确职责权限,配备工作人员,完善制度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内部审计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扩大内部审计监督范围,将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纳入审计范围。加强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境外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强化对境外企业的内审监督。 企业要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国资监管机构等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经营风险、重大资产损失等,及时向出资人、政府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审计结果与审计责任追究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政策变化和形势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注重聘请评估、会计、法律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现代财务管理专业评估,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推动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集团管控模式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系,通过派出财务总监、监事、会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权属企业的财务监管,提升集团财务管控水平。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等有关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依据本意见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和执行指引,组织开展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评价等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 省直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综合运用预算管理、决算管理、中介审计、绩效评价、考核奖惩等手段,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督和控制。建立常态化检查评价制度,定期对省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检查评价情况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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