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认真整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群众所提60条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14-08-04 10:14   阅读量:

 

  省粮食局收到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反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的函》(鲁政纠办函[2014]60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丽丽同志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各局领导与分管处室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并抓好整改;同时要求纪检组监察室督促整改并跟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分析反馈意见事项,查摆原因
  从反馈函中看,在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社会各界和部分服务对象对我局提出了60条意见建议,其中电话征求意见建议48条,各市征求意见建议12条。归纳起来,主要是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监管、储备粮管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粮食企业培育发展等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梳理分析,有的是因为粮食部门职能转变后,个别地方工作力度不够;有的是由于粮食工作权限的制约,在服务方式和内容上与服务对象的期望还有一些距离;有的是对粮食政策宣传不够,缺乏与社会各界的沟通。
   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围绕总量平衡,加强粮食购销。省粮食局作为省政府主管全省粮食流通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主体责任,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服务民生作出积极贡献。以加强粮源建设,平衡省内粮食供需为目标,自2006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全省共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1450万吨。近三年全省粮食收购量年均3000万吨左右,其中2013年,从生产者手中购进粮食3250多万吨,各类粮食经营企业销售粮食4375万吨。先后与福建、青海、天津、黑龙江、山西等省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2013年与福建、黑龙江签约粮油购销协议118万吨。
  (二)围绕流通主体建设,搞活粮食流通。一是明确政策。根据《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2004年10月,制定了《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粮调字〔2004〕81号),对市场准入的资格条件、申报、办理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二是培育发展多元市场主体。截至去年底,全省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共有5928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784家,占13.2%。三是推进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有粮食市场25家,成员(摊位)3058个,1-5月份成交量631万吨,成交额259亿元。四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近三年全省共开展专项检查82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27200余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4600余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600余例。
  (三)围绕保供稳价,加强政府调控能力建设。一是抓好粮油储备。截至目前,全省统算已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计划,食用油储备也已完成97%。截至6月底,全省共建立面粉储备xxxxx吨,其中小包装xxxx吨;建立食用油小包装储备xxxx吨。二是抓应急保障。目前,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预案已全部出台,粮食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全面落实。在应急网络建设上,2013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的意见》(鲁粮发〔2013〕17号),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认定粮油应急供应网点2724个,应急加工企业374个。三是抓监测预警。目前,全省设立城镇粮情调查点3000个,农户粮情调查点6500个,价格监测点800个。加强调控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有158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2700家粮油经营企业上线运行。
  (四)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大力建设“粮安工程”。按照国家局要求,编制《山东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安排2013年县域粮仓重点维修改造计划,全省34个县(市、区)和莱芜市下达维修改造任务100万吨,总投资1.67亿元。今年,我省入选全国8个重点支持粮仓维修改造省份之一,下步将对全省545万吨仓房进行维修改造,规划总投资9.97亿元,财政部已确认补助我省中央资金1.64亿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等6项重点工作,到2015年秋粮上市前,我省将全面消除危仓老库。
  (五)围绕服务民生,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试点项目”。自2007年项目试点以来,不少市、县政府将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纳入为民生办实事内容,我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累计投资2.6亿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近1.5亿元,配发储粮仓63万个,居全国第一位。我省高度重视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粮食仓储企业共有1060户,库区2230个,半数以上县有一处中心库区和多处收纳库点,能够满足粮食收购和储备需求。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改工作
  根据反馈意见建议所梳理的粮食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我们主要抓好六项整改: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在门户网站、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与群众互动交流,主动公开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更好地服务社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关于粮食调控工作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及时转发群众关注的小麦最低收购价等国家的惠农利农政策,积极开展与群众互动交流,适时公布粮食调控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让广大群众了解粮食调控工作,理解粮食调控工作,支持粮食调控工作,从而不断提高粮食调控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做好我省新增地方储备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待国家有关部门将新增500亿斤地方储备分解下达后,我们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协调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及时向各地下达新增计划,督促各地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按照《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对设区的市及以下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工作。
  (三)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粮食收购政策,提前做好收购各项业务准备工作,根据农民需求,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场解决粮食收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四)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督促各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核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时限,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同时,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办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粮食收购资格审批规范高效运行。
  (五)做好粮食安全相关工作。粮食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夯实粮食宏观调控基础,逐步建立起“收购便利、储存安全、供给稳定、价格平稳、质量可靠、调控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粮食收储和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我省粮食安全。
  (六)做好服务粮食产业发展的文章。针对全省粮食行业发展实际,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有利于粮食产业发展的政策,以便更好地指导和帮助粮食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好政策优势,指导各市粮食局加强对“放心粮油”的监督和管理,让“放心粮油”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加强对改革后企业职工利益问题的调研,畅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渠道,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问题,把维护群众利益的事情做实做好。(省纪委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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