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4年山东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1 20:35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国家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也是贯彻实施中央、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的第一年。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重要部署,以强化纪律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省局十二条具体措施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对信访线索核查工作为重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为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粮食流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1.严明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切实解决有的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松弛的现象。下半年,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纪律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的纪律观念,增强党的纪律意识。坚决纠正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保证党的纪律刚性运行,确保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责任单位中,字体加黑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不放,抓住重要节庆等时间节点,盯住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实施办法和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12条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的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
    3.深化对“庸懒散”的专项治理。按照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下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并对照文件中提出的“六个治理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反复反弹。(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
    4.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下半年,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对市、县级粮食部门和基层粮食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人事处、机关党委)
    5.统筹部署粮食流通领域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在谋划和推进粮食改革中,注重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注意配套和衔接,从体制机制上堵住可能产生腐败的缝隙和漏洞,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办公室、调控处、储备处、产业处、财务处、人事处、检查处、监察室)
    6.加强对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大部署的执纪监督。围绕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提出的“两个履行”“两个推进”“两项提升”等中心工作开展执纪监督。对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和粮食流通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思想不解放、态度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得力的,甚至推诿阻挠改革的行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推动改革措施落实。(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检查处)
    7.探索建立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着力在“三重一大”、储备粮轮换、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总结、试点和推广工作,探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权力监督、约束的有效保障机制。适时召开全省粮食系统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现场推进会,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推动和督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向粮食基层企事业单位延伸,探索强化监督和保持企业经营活力有机结合的监督方式。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布权力运行流程,促进规范管理,接收社会监督。围绕粮食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开展监督,保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纪检组、人事处、办公室、调控处、检查处、储备处、产业处、军粮中心、检测中心)
    8.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出现“卖粮难”,严肃查处“打白条”“顶包油”等行为。(检查处、监察室)
    9.加强对国家涉粮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省开展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执纪监督,重点查处“转圈粮”“出库难”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国家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检查处、检测中心、监察室)
    10.加强对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户科学储粮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等中央与地方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储备处、产业处、监察室、财务处、检测中心)
    11.强化财经纪律,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对“三公”经费严格把关,加大“三公”经费及重大建设项目经费公开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工作,坚决查处“小金库”问题,决不允许任何账外财物、账外资金的存在,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财务处、各直属单位)
    1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警示教育、从政道德、厉行节约教育。组织观看讨论“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电教片。组织开展粮食行业劳模人物先进事迹、清正廉洁典型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为进一步推动全行业党风作风行风建设聚集正能量。(机关党委、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
    13.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14.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O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粮食系统的特点,制定《山东省粮食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方面,整体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检查处、财务处、储备处、产业处)
    15.巩固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依托科技防腐手段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纪检组、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16.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允许公款送礼、不允许公款相互宴请、领导干部公众场合和工作中不允许抽烟等各项规定,重点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子女升学留学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行为。(纪检组、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17.全面推进粮食系统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来抓,切实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执行政策性任务粮食企业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逐步推广电子监察综合平台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管,健全制度约束,堵塞监管漏洞,不断探索完善粮食系统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机制。(纪检组、调控处、检查处、储备处、产业处、财务处)
    18.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和核查机制。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受理工作,对各种渠道反映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认真核查。对反映问题的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采取约谈、函询、个人书面说明等形式向干部本人和组织核实。对发现有问题苗头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做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检查处、办公室)
    19.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抓住粮食收购重要时间节点、粮食库存检查和政策性业务监管等重点环节,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违法的案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的案件。(纪检组、检查处、机关党委)
    三、保证措施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判断、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的新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学习,精研细读,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实践中,落实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言行中。严格按照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各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明确纪律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遵纪,做好表率。要按照《山东省粮食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继续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开展检查。加强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局党组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适时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年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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