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任务

发布时间:2014-02-26 16:14   阅读量:

    2014年2月23日,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同时召开。中共山东省纪委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崔秀顺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为全省粮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工作报告。

    会议首先总结了一年来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013年,各级粮食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正风肃纪,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省粮食局十二条具体措施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刹风肃纪,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好评。省局制定了《重申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制止用公款违规消费行为》、《禁洒规定》等,先后6次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调研出差、文风会风、住房、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和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零报告”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3%以上。及时转发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强化执纪监督,突出抓好“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狠刹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狠抓机关和直属单位“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明确着力解决七个方面问题,强化考评导向,实行“三个挂钩”,先后多次明察暗访,“四风”问题明显好转。认真抓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制定了七项落实措施,组织了“我们怎么办”大讨论。针对有的餐饮企业营业额下降,省局和济南市局一起总结了山东金德利集团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经验,很快被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转发,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和表扬。省局制定的《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也引起了省委的高度关注,《今日信息》全文转发。济南、枣庄、日照、临沂、聊城、莱芜、菏泽等市局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教育引导、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整顿清退会员卡等方式,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监督检查。在全省粮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没有发现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问题。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省政府有关粮食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开展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打白条”、“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行为,维护了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夏秋粮收购期间,省局先后两次开会进行调度,派出8个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保证了整个收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纪律监督,先后派出4个检查组赴青岛、威海、临沂、东营等市,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了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向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和有关地方粮食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滨州等市对库存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确保了粮食库存检查结果真实可靠。淄博、日照、东营、济宁、泰安等市加强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户科学储粮、粮油检测设备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央、省政府和地方投资的使用安全。

    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学习,深化廉政谈话,增强教育和监督的针对性,有力地促进了干部廉洁从政。省局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正面思想引导,开展了“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省监狱、省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儿行千里》廉政剧目、组织正处级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在网站增设相关内容等,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影响作用。强化廉政谈话力度,先后与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分析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在首次举办的“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上,山东被选中三块展板,是选中展板最多的省份之一。淄博、枣庄、德州、东营、威海等市大力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运用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积极查办信访案件,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全省市以上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信访线索25件,按照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初核,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由司法机关处理5人。对“阳光政务热线”群众咨询和反映的9个问题,其中7个问题当场给予答复,2个问题第二天与当事人见面,协调市县粮食部门进行现场办理,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泰安市严肃查处了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案件涉及金额550多万元,挽回了较大经济损失。

    五是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在全面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重点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延伸工作。省局为巩固提高局属机关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工作重心向下延伸,成立督查组深入10多个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检查指导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要求局属机关单位进一步梳理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重要职权项目,查找主要廉政风险点,制定实在管用的防控措施并形成制度。全年共修订制定规章制度150余项,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威海、菏泽等市局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延伸工作,针对不同单位的特点,有效实施重点防控。日照、莱芜、聊城、滨州等市局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及自主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六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围绕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增设整合内设机构,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派驻和内设机构监督意识明显增强。驻省局纪检组取消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3个,省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多数已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承办科室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十七市局和部分县市区局也落实了承办机构和人员,内外部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又当好教育活动的监督者,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执纪监督能力明显提高。在全省开展的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在国家局纪检组举办的“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青岛、烟台、德州等部分市县区的36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过去一年,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还不是很强,“四风”方面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个别地方粮食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不够严,监督意识不够强,初核信访案件的能力比较弱。三是有的国有粮食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外部监督缺失,抓廉政建设工作的标准还不够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同时,会议还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2014年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山东粮食安全和各级党员干部安全的工作目标,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从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向抓主业主责转变,从事务性工作向重点查办案件转变,从以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介入、事中跟进、事后查办全过程监督转变,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认真履职尽责,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为积极推进我省粮食事业繁荣发展,确保我省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制定实施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2017年工作规划》,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明确指出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作风建设方面,中央认为不良作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纠正“四风”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巩固去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紧紧扭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放,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坚决防止反弹。最近,中办国办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报告中,又提出了下一步重点抓好的7项任务,深化和拓展了纠正“四风”的范围和领域。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和任务要求。对此,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判断、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为的工作,把这些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各方面,共同促进我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

    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一并落实。全省粮食系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纪检监察工作理直气壮地抓起来。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约谈汇报等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树立不尽职尽责就要受到追究的危机意识,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不搞下不为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党组织都应尽快制定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和具体保障措施。

    三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毫不放松地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思想松懈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坚决克服习以为常和见怪不怪等不良心态,充分认识不良作风的反复性和顽固性,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紧抓住重要节日、重要部位和重要环节,坚持从公款送礼、吃喝、旅游、公车私用等具体问题抓起。全面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子女升学留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礼金;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或持有会员卡;严禁领导干部在公众场合和工作中抽烟等禁止性规定,继续深化“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一项一项抓落实,不定期地继续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抓下去,坚决防止出现反弹。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制度。在抓作风建设和转变方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以身作则,带头树新风正气。从现在到九月底,市以下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粮食系统的党员干部要真正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使我们的作风得以根本好转,单位面貌焕然一新。

    四要围绕中心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粮食安全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办法措施。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保障粮食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首要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粮食工作的方方面面,更好地发挥服务保证作用。在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中,认真抓好粮食流通改革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加强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堵塞可能产生腐败的缝隙和漏洞。要认真抓好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确保不出现“卖粮难”、“打白条”、“压级压价”等违规行为,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要抓好“粮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流程自始至终公开透明。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纪检监察机构的新任务,把安全生产的教育开展、制度落实、流程规范、范围覆盖、人员防护等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范围,保证每个环节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全省粮食系统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五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制度机制创新和完善。去年12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省委也印发了贯彻实施办法,这是我们今后5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省局也将于近期抓紧制定印发实施意见,各市也应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各级要把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抓好已有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到位,既要抓好有关规定制度的修改完善,又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制度和机制的创新设计,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省局通过深入分析和调研,确定了44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任务,下一步还将深入直属粮库和市局联系点开展制度创新的研究剖析和试点推广。各市、县局也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制度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并加以创新,保证这些制度措施真正有效管用。要加强和改进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进行检查监督。努力探索扩大权力公开的模式、程序和范围,逐步实行决策、服务、管理、结果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快科技防腐体系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实现公文处理系统与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对接,把监督有机融入业务工作中。要重视抓好粮食系统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今年,省局将选择三个市局和部分国有粮库建立基层廉政风险防控联系点,从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入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岗位,以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人事管理为主要内容,健全制度约束、堵塞问题漏洞,力争走出一条真正便于操作监督、管用有效,具有我省粮食特色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

    (二)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发现问题的渠道,重视对信访举报的查证工作,切实做到有信必查,查则必清。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涉粮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受到错告、诬告的要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的纪律观念,增强党的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等各项纪律。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全年要安排观看廉政教育影视片、参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请上级纪委办案干部专题讲座等有震撼效果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建立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掌握所属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把开展廉政谈话形成制度,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意识和监督检查主责意识,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  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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