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权力规范运行

发布时间:2014-12-26 18:48   阅读量:

 

  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着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保障粮食供应和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在企业运营和发展过程中,伴随着粮食仓储保管、轮换和其他业务,必然有大量的资金、资产、人员调配等权力支配,如果这些权力没有规范的约束,很难保证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打造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确保了粮食企业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教育,培育廉洁企业文化。我局始终把加强廉政教育、培育廉洁企业文化作为规范企业权力运行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重点通过坚持“六个一”,加强学习教育,将勤政廉洁理念渗透到粮食企业各项工作之中。
  (一)每年召开一次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是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由“一把手”亲自部署和动员,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用新理论和新要求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每年确定一个廉政教育主题。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树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等主题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编发了《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整理汇编了40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制度作为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的基础材料,并利用“青岛市党员干部德廉知识在线学习测试系统”,组织粮食系统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德廉知识网上学习和测试。
  (三)每年订阅一批廉政教育片和教育材料。坚持每年订阅《廉政中国》月刊、《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电教片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清风苑》、《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等廉政教育材料,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学习和座谈交流,用党风廉政建设新理论新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党员干部警钟常鸣、防微杜渐。
  (四)每年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做一次专题辅导报告。近年来,分别邀请了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做了《廉政准则》、新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辅导报告,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的能力,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五)每年安排一次到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组织机关干部和局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到位于青岛监狱内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开展警示教育,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每年与各级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认真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局主要领导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与直属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中层干部普遍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提出要求,立足于教育提醒,着眼于防范,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规范权力运行的自觉性。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在粮食系统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强化了廉洁价值理念,营造了崇廉、尚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局机关和第二粮库被评为青岛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我局廉政文化建设经验在国家粮食局举办的“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上进行了展出交流。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要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必须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因此,我们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承担执纪监督责任。分别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廉政责任以及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每年局直企事业单位与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等方面进行签字背书,落实廉政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要求,凡属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听取职代会的意见,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三)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人、财、物方面的重大事项实行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内部机构调整、干部竞争上岗、人才招录计划等都必须报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项金额超过30万元、土地和房屋租赁面积超过1000㎡或租赁合同价值超过10万元、盘亏资产账面价值5万元以上、处置账面价值超过10万的资产、购买更新工作用车等事项都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四)认真实行财务预算和审计制度。制定了《直属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利用财务预算对企事业单位内部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控制,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局财务部门每年年初对粮食企业做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成本预算、补贴收入预算以及生产经营和资产租赁等其他业务收支预算,每季度做一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每半年组织一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年终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将考核和审计情况直接与企业领导成员薪酬挂钩,作为对企业领导奖惩的重要依据。此外,还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等专项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五)认真落实党务厂务公开制度。按照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和程序,建立了一系列公开制度,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规定凡是应该公开的一律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特别是涉及单位发展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局纪委和工会分别建立了直属单位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设专人每月定时报送公开情况,加强对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六)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制度。修改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投诉处理办法》,对信访举报受理、线索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设立了举报电话,在粮食政务网上设立了举报信箱,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近年来,收到了一批涉及企业粮油轮换、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录、房产租赁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全部按规定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改,完善制度和机制,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七)健全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了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制度,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公共目标考核与业务目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完成业务目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年度考核中,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述职述廉和接受职工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定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监督,确保粮食企业权力规范运行。确保企业权力规范运行,关键在于监督,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因此,我们始终将强化监督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权力行使的监管。
  (一)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局机关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将廉政风险防控推广到所有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直属单位全面梳理和优化各项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和确定风险岗位,将管人、管财、管物的岗位和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了决策制度和监督、预警处置机制。并将局机关与企事业单位风险防控无缝衔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人员的职责权限范围,加强对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将预防作为重点,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局纪委和各单位纪委坚持将重点事项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对权力运行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和风险控制。近年来,加强了对储备粮拍卖、军粮招标采购、项目建设、设备招标采购、干部竞争上岗、人才招录、年度考核等事项的监督,对职工和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事项,还邀请青岛市纪委派人参与监督,确保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在监督过程中,纪检干部严格执行纪律,严格规范程序,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对作风建设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狠刹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指导局直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培训考察、费用报销等方面的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收受使用会员卡,重点开展了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实施了《局直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建造、使用、出租、抵押、担保、保管、处置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做了全面规范,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的权限、程序以及局机关的监督管理方式,比如固定资产建造造价金额超过5万元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土地、房屋租赁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商议,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资产购置、出租、处置价格超过规定数额的要报市局审批;市局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登记备案和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滥用权力,确保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了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五)加强科技防腐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将粮食工作纳入网络运行和管理,实现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刚性约束、公开透明。近年来,我们开发应用了财务网络监管系统、粮食储运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自动采集和上传企业财务、粮食出入库和保管数据,增强刚性约束,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和权力依法依规规范行使。目前,我们正在依托“智慧粮库”开发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将廉政风险防控和粮食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用信息技术自动监控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和预警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企业权力运行机制。
  虽然我们在规范粮食企业权力运行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是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如何发挥企业的自我监督作用,如何科学界定上级机关和企业的人权、事权、财权,平衡权力监督制约和发挥企业积极性的关系等,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健全完善规范企业权力运行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为粮食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青岛市粮食局纪委 雷进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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