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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体系 打造平台 全程监管
青岛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10-21 11:28    阅读量:

    近年来,青岛市粮食局把粮食质量监管作为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的关键抓手,紧扣本地实际,着力完善监管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措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一、构建地方粮食质量检测机构体系
    一是夯实基础。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多方筹集资金1500多万元,建设2700平方米的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新实验楼,拥有大型精密仪器室5个,理化生化实验室6个,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目前主体建设已完成,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能力。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推进质检机构升级改造。检测中心争取国家专项及地方配套资金478万元,购置新仪器设备,不断拓展检测项目,获得144个产品2496个参数的检验资质,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大幅提升,2012年成为青岛市首家食品实验室认证机构。
    三是培育人才。市、县两级质检机构积极培育粮食检测人才队伍,检测中心连续4年引进高水平人才,目前拥有12名专业检验人员。举办三届青岛市职业技能粮食赛区粮油质检员大赛,通过技能培训和技术比武,培育技师及以上人才16名。
    二、打造粮食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一是突出重点。青岛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承担着市区60%的口粮消费量,把好市场粮食质量关,地区粮食质量安全就有了基础保障。市粮食局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和措施,围绕市场建机构,依托机构管市场,因地制宜打造粮食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了对批发市场粮食质量的零距离监管,每年完成入市前粮油质量检测9000批次以上,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二是落实责任。将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纳入市食品安全工程,每年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粮食市场入市粮油质量检测任务6500批次。市粮食局严格落实质量监管责任主体,将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场管理情况,纳入局直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检测中心负责落实粮食质量检验任务,监督批发市场法人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批发市场负责样品抽取、不合格产品退市和通报等对业户的具体管理行为;市粮食局不定期对业户库存进行质量抽查。
    三是创新措施。采取政府监管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直接监管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入市批检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诚信管理制度、群联群防联动机制等工作制度。粮油产品必须经检测中心免费检测,合格的入市经营,不合格的退市。建立诚信档案,累计三次检测不合格,禁止该品牌产品入市。检测中心每月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经市粮食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并在网上公示,对不同产地、品种、厂家建立质量档案,全面掌握各地粮食质量情况,增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业户进行重点监管。
    三、建立社会粮食质量全程监管机制
    一是严把收购关。建立市粮食局、检测中心与各区市联动工作机制,夏粮收购期间,对全市80个粮食收购点的粮食质量和卫生指标进行质量品质和卫生指标检查,率先将近红外谷物分析仪用于收购市场现场检测。
    二是严把入库关。建立入库质量检查派员制与企业自主检测和市局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入库质量管理机制,在新粮入库期间,委派检测中心人员现场督导并协助企业进行“一车一检”的入库检测,市粮食局不定期地对新入库粮食进行质量、卫生指标和检测结果抽查。
    三是严把储存关。每年两次对全市储存中的粮食(含面粉、植物油)进行粮食质量检查。每年四次组织对全市各政策性军供用粮进行质量抽查。年检测储备粮、政策性军供用粮200余批次。在全市范围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全面开展库存粮食识别代码试点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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