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一室召开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0-15 15:39   阅读量:

 

  为全面了解派驻机构有关情况,2014年10月13日,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召开联系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座谈交流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派驻机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省发改委、省海洋渔业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司法厅等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出席会议,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刘凤岐、一室主任王健等听取了汇报。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崔秀顺进行了汇报,主要内容:去年以来,我们坚持科学有效、适用管用的原则,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从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向抓主业主责转变,从事务性工作向重点查办案件转变,从以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介入、事中跟进、事后查办全过程监督转变,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推进我省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坚持正风肃纪,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落实。纪检组牵头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局管干部任职听取驻局纪检组意见的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等9件规范性文件,多次对局机关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务用车、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零报告”制度;及时转发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狠刹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狠抓机关和直属单位“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明确提出了着力解决的七个问题,强化考评导向,实行“三个挂钩”,先后6次明察暗访,“四风”问题和“庸懒散”问题明显好转;认真抓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制定了七项落实措施,组织了“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我们牵头制定的《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引起了省委的高度关注,《今日信息》全文转发。到目前,经多次明查暗访和受理人民来信,在省粮食局实现了八个“零发现”:没有发现一例公车私用;没有发现一例公费旅游;没有发现一例接受基层土特产、礼品;没有发现一例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没有发现一例重要节假日收送节礼;没有发现一次违规公务接待;没有发现一例公款宴请;没有发现一例到私人会所宴请消费。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省政府有关粮食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打白条”、“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行为,维护了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夏秋粮收购期间,我们先后两次开会进行调度,派出8个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保证了整个收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纪律监督,先后派出4个检查组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了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向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和有关地方粮食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加强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户科学储粮、粮油检测设备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央、省政府和地方投资的使用安全。
  (三)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正面思想引导,开展了“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省监狱、省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观看研讨“一片一书”、观看《儿行千里》廉政剧目、组织处以上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在网站增设相关内容等,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影响作用。强化廉政谈话力度,先后与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两轮廉政谈话,分析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在首次举办的“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上,山东被选中三块展板,是选中展板最多的省份之一。
  (四)积极查办信访案件,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线索25件,按照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全部进行了认真初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处理。对“阳光政务热线”、“齐鲁民生网”群众咨询和反映的16个问题,协调市县粮食部门进行现场办理,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五)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为巩固提高局属机关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明确要求局属机关单位进一步梳理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重要职权项目,查找出了主要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实在管用的防控措施并形成制度规定。目前,已修订制定规章制度47项。尤其是对省局所属8大粮库,在历经3个多月、数次自下而上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省粮食局直属粮油储备企业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制约规定》,从粮油购销、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资产处置、人事管理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五个方面入手,进行了明确具体规范,从制度设计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定于11月初召开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7月22日,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在青岛召开了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山东首先发言,交流经验,是对我省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我们注重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提醒监督,使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廉洁自律规定办事,在一些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决策、执行事项上,做到提前打招呼、提个醒,派驻机构的权威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
  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制定了《山东省粮食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完善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局党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传达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抓好局本级及全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做到业务和廉政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不坏粮、不抓人”。
  二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保障粮食流通安全、促进粮食改革发展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从党组自身做起,落实“一岗双责”,廉洁勤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全省粮食行业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健全了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约谈汇报等制度,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加强对市、县粮食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指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是选好用好干部。根据中央和省干部管理规定,梳理修订了局干部管理制度,扩大了驻局纪检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范围,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确保选好人、选对人,夯实粮食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四是实施粮食工作廉政监控全覆盖。把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粮食工作中,完善了粮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项目安排、资金管理等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梳理查找涉及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并形成制度规定,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五是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严格执行中央、省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始终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强化问题导向,扎紧扎密作风建设的笼子,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1、希望委厅机关加强对纪检组工作的指导。多压担子、多下任务、多教方法,不断提高纪检组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多举办一些查办案件方面的培训班,不断提高核查案件的能力。
  2、加强业务工作的交流。希望委厅机关能多提供机会,加强委厅与纪检组之间、纪检组与纪检组之间、纪检组与市县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共同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
  3充实纪检组的力量。目前我们纪检组共有4名同志,与当前所赋予我们的任务相比,人员还是相对不足,特别是任务比较重、头绪比较多的情况下,更是显得力量薄弱。特别是我们纪检组的4名同志都是年逾50岁的老同志,缺乏年轻人,希望能给我们充实几个年轻力量。
  4、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力度。探索经费单列的方式方法,克服“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现象;整合派驻力量,探索“点片结合”的派驻方式,更好地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在履行职责上,解决如何实现“条条”与“块块”的衔接和配合的问题;在监督方式上,解决如何实现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问题。具体讲,要研究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责任范围、考核机制,建立起两个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制度化、程序化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方式途径,研究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正确处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关系。“两者”都负有监督的责任,应明确工作权限、职责任务等方面的规范,做到既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又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正确处理派驻机构与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关系。研究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协作机制,解决好相互制约、力量分散,影响监督实效的问题。四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内设监督检查机构的关系。从职能上、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从过多地直接参与监督检查业务工作,转移到注重对内设监督检查机构查办工作程序性、合法合规性、处理公正性等方面的监督上来,加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查办。五是正确处理好上下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关系。加强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等方面的上下配合协调,共同推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山东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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