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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粮油保管员、质检员技师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8 13:50    阅读量:

鲁粮办发〔2013〕23号

 

各市粮食局,省局有关直属企业:
  按照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安排,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在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技能鉴定站举办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检员技师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10日报到,11月11—22日培训。
  二、申报技师资格条件
  (一)申报技师资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5年,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20年,参加本地区、本单位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高级工理论知识考试,且成绩达60分以上的。
  (二)可以破格申报技师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参与完成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的人员(报奖排名范围内,下同)。
  3.具有本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在工作领域有所创新,取得相关专利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申报技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技术总结材料要结合生产实际,技术观点准确,阐述明晰,全面反映本人技术水平和技术成果。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期免冠彩照4张(2寸)。
  四、鉴定地点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五、培训费用
  高级鉴定费320元/人;培训费1500元/人;教材费100元;食宿费100元/天。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35-6925066 13605358551
  联系人:崔忠艾 樊镇棣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金海路1001号
  邮箱:lyjnjd@163.com
  邮编:264670

  附件: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 .doc

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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