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加强2013 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和困难群众之中,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慰问活动,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粮食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在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加强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紧密结合节日期间总结部署工作的时机,认真学习和宣传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重申和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情况,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防范,刹住“迎来送往”不正之风。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简约、俭朴安排好节日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各处室、单位之间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切实改进会风,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厉行节约。驻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大力营造干部清正、行政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风。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值守应急机制,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中共山东省粮食局党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