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2 16:08    阅读量:

各市粮食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汛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粮食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汛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大风、雷电、强降雨及高温、高湿等自然天气将集中出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汛期降水较往年多二到五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得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管理,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将安全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汛度夏。
    二、加强督导,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各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关注粮食企业的熏蒸现场、避雷装置、设施设备、药品库房、危险源点等环节和部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信息台帐,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治理和整改的,要加强值守、严密防控,并指定专人跟踪负责,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现有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并根据需要增加和配备灭火、防汛等器材,真正做到未雨绸缪、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三、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各市、各单位要针对粮食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抓住重点岗位、薄弱环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抓好汛期粮油保管工作,指导粮油仓储企业抓紧维修仓房设施、排水设备,及时充实防汛物资和器材,保证抢险应急需要,确保汛期不坏粮烂粮。要抓好高温天气各类火灾事故的防范,加强用电、用气、用油以及电路设施、避雷设施的维护管理,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消防通道畅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要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对系统内学校、宾馆、饭店、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人员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同时要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认真搞好饮食卫生,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要抓好粮食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协调和监督施工单位抓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起重机吊装等环节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速驾车,不准非正式驾驶员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完善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能力
    各市、各单位要逐步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坚持抓好雨情快速专报制度。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联系,提前掌握准确汛情预报信息,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充实救援人员,抓好实战演练,提高防汛抢险技能和快速反应能力。要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整个汛期做到24小时值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不出问题。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