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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出台放心粮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17 11:54    阅读量:

  为加强和规范放心粮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促进放心粮油配送销售网络建设,保障居民粮油食品安全,泰安市财政局、市粮食局于年初联合印发《泰安市市级放心粮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市财政今年的预算中安排100万元,支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全省粮食事业发展中的一大创新,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为政府引导性资金,按照“公开公平、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使用。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每年联合制定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支持重点,明确支持范围。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提交被市粮食局考核认定为“放心粮油店”、“放心粮油配送企业”、“放心粮油质量检测机构”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后,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对其进行审核,确定扶持单位,并予以公示,最终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粮食局下达资金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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