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排部署夏粮收购工作 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和粮食市场稳定
6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全省夏粮收购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安排好、组织好,做到早收多收,应收尽收,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和粮食市场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二是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各地要加强对小麦市场价格的跟踪监测,一旦市场价格水平达到预案启动条件,要按政策规定及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购库点要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做到“五要五不准”:要及时启动预案,不准坑害农民;要做到随到随收,不准为难农民;要坚持公平定等,不准算计农民;要准确过磅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坚持现款结算,不准折腾农民。三是抓好市场收购,搞活粮食流通。各级政府要引导和鼓励具备资质的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适时入市收购,争取多收粮、多储粮,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毗邻地区要搞好价格衔接。四是全面落实信贷政策,保障收购资金需要。各级农发行要及时足额供应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和储备粮油增储或轮换政策所需的政策性收购贷款。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性收购,特别要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供应。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配合农发行切实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钱随粮走、库贷挂钩的规定,及时回笼货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维护收购资金运营安全。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收购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