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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近五年投资逾亿元 农户科学储粮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10-15 16:10   阅读量:

    农户科学储粮是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山东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启动农户科学储粮示范项目,几年来,我省把抓好农户科学储粮作为新时期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责,全省累计投资1.37亿元,努力做好、做实这项惠民工程,达到了“农户认可、政府满意”的预期目标。目前,已在全省16个市86个县开展了农户科学储粮示范项目,为33万农户配置示范仓33万个,年可节约粮食3000多万斤,助农增收3000多万元。今年,全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协调会在我省召开,国家粮食局对我省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一、健全三个体系,规范项目运作。一是组织领导体系。省及试点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农户科学储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制度保障体系。为加强专项建设的管理,省粮食局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农户科学储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了《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验收办法》和专项建设责任书、示范仓制作合同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及合同样本,实行统一合同内容、统一板材品牌、统一制作标准、统一发放形式、统一验收程序的“五统一”规范化管理模式。三是宣传服务体系。在试点县成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组织,在试点村确定1~2名技术员,对试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知识培训。通过编制电子地图、手机短信、热线服务电话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储粮指导,帮助农民转变重生产轻储存的传统观念,为项目顺利进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三个重点,确保项目实施。一是科学布局是前提。在争取财政部门扩大示范范围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增产县,同时本着重点照顾主产区、兼顾销区中的产粮区的原则,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农户科学储粮建设,确保专项建设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农户。二是加强监管是保障。为确保专项建设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从工程招标、原材料采购到最终发放到户,省、市、县三级粮食局监察机构同步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廉政要求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省局随机抽查、市局定期检查、县局现场监制的监管模式,做到各方责任明确,防控监管到位,把民心工程做成廉政工程。三是政策支持是关键。目前,全省多个示范市将农户科学储粮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有6个市将配套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省农户科学储粮投资累计已达1.37亿元。

    三、实施三个创新,提升建设水平。一是产品质量创新。在深入农户了解示范仓使用效果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示范仓加工企业的积极性,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加工工艺,提高示范仓制作水平,目前,科学储粮仓制作已基本实现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加工单位设计制作的部分科学储粮仓已通过质量认证和品牌注册,在云南、贵州、湖北等省份推广使用。二是储粮技术创新。依托技术服务单位成立“山东省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中心”,与加工企业联合建立科技实验基地,模拟农村储粮环境,配备专门示范仓,开展粮情监测,及时记录粮情变化情况,为示范户提供技术指导。从实际效果看,储粮损失率降到2%以下,比传统储粮方式降低4到6个百分点。三是运作机制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农户受益”的原则,对工程招标、原材料采购实行市场化运作,示范仓发放对象以自愿申请农户为主,目前,已初步实现减损增收、“藏粮于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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